天天小说网

第28页

1875年6月,福泽谕吉发表《国权可分说》。同月,政府颁布了诽谤律、新闻纸条例等压制言论的法令。“新闻条例”规定,对“政事、法律之类记载,不得妄加批评”;“政府官员、衙门公务或有关外交事类,虽细琐之件,亦禁止私自揭载”。政府同时公布的《诽谤律》新设了“皇族不敬罪”和“官吏侮辱罪”。

1875年8月到12月,在日本新闻界,因为触犯法律而遭到处罚的事件有9起,而在1876年,1月就有5起,2月有6起,3月有18起。其中受到惩罚的,就有福泽谕吉的朋友。1875年12月,他在《邮政报知新闻》的熟人藤田茂吉被罚款200元,监禁1个月;1876年2月,《朝野新闻》的末广铁肠和成岛柳北再次被捕。

因为刊登批评新闻纸条例的文章,《朝野新闻》的主编末广铁肠被监禁二个月,罚款20元。就在末广和成岛被判的次日,福泽谕吉开始动笔写《学者安心论》。他在指出“学者名人被捕入狱决非美谈”的同时,也呼吁学者应该结束跟政府的对立,支持自上而下的改进政策。可是,当他把这篇文章呈送当局,要求出版,却未能获得批准。

1876年11月,福泽谕吉的《分权论》脱稿;1877年9月,西乡隆盛兵败自杀,跟西乡并无一面之交的福泽谕吉,为了“保存日本国民的抵抗精神,以使其精神气质不致断绝”,写下了《丁丑公论》。可是,因为“无奈害怕触犯条例”,《分权论》没有及时出版,直到1877年11月西南战争结束后才付梓发行,而《丁丑公论》又“恐为当时社会所不容”,直到1901年,西乡被讚誉为大陆政策的先驱时,他才公诸于世。

福泽谕吉隐忍的背后,是明治政权的跋扈。为什么面对权力的嚣张,福泽谕吉没有拍案而起针锋相对呢?按照日本历史学家远山茂树的分析,也许是福泽谕吉认为,“一旦违法,就会被人斥之为傻瓜和糊涂,付出这般牺牲,并没有丝毫益处。”

名头之响如福泽谕吉,也照样得看权力的脸色。1878年5月14日,大久保利通遇刺身亡。庆应义塾主办的《民间杂誌》,因为发表文章评论此事,其名义发行人遭到警视厅的训斥,还让写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发表这类文章。福泽谕吉得知消息后,没有同意写保证书,而是认为最好是要求停刊。就这样,杂誌在这个月出到第189号就停办了。6月1日,福泽谕吉在写给老朋友、元老院议政官大久保一翁的信里说:“近来政府的法令越发严厉,这种时候,由于极容易犯禁,出版也就成了无益的麻烦,故普遍将杂誌停办。”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不敢惹上“无益的麻烦”背后,是权力实实在在的霸道,以及人们对权力的实实在在的恐惧。

《丁丑公论》还压在箱底不敢发表,福泽谕吉却又在1881年的《时事小言》里抬起了明治政府的轿子来:“日本的政府从来都是专制的。但是由于明治维新,专制政府一下子垮了台,现在看起来,专制已经成为过去。今天的政府当权者与民权论者相比,虽然在改革的精神上有早晚先后的不同,但在主张上,两者可以说是志同道合的朋友。”

可福泽谕吉的热脸贴在明治当局的冷屁股上。1883年,政府修改了新闻纸条例,不仅内务省,就连府县知事都有了发行停止权。所有进行时事评论的报刊,都必须交纳1000日元(东京)或700日元(大阪等地)的发行保证金。当时这个数目的保证金,不是一笔小钱。没收违法报刊的印刷机器等手段,更是赶尽杀绝置之死地的措施。用日本新闻史家的话来说,这个修改后的新闻纸条例,“简直可以说是报纸的扑灭法”。民间是可以办报,但是报纸生死大权却捏在帝国政府的手里。再闹腾,能闹腾到哪里去了?

且不说“维新”维的是什么“新”,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这种维新是帝国政府主导的维新。这种政府主导的局面,直到天皇下终战诏书那一刻,也没有改变过。像福泽谕吉这些人,一方面对“国家”充满着恐惧,可另一方面又对“国家”的未来表示乐观。自己的命运都把握不了,还能把握“国家”的命运?这是日本帝国时代的一种典型政治悲剧。

“出头的钉子挨砸”

“大逆事件”是明治时代终结的象征。

1910年,幸德秋水等人被捕。整个帝国笼罩在政府製造的恐怖之中。

作家德富芦花发表公开信,恳请政府从轻处罚。

1910年10月13日,年轻的石川啄木愤激地作下了这首诗歌:

看着那阴沉沉的

灰暗的天空,

我似乎想要杀人了。

当然,石川啄木没有杀人,倒是幸德秋水很快就要被杀了。

1911年1月,幸德秋水等12名社会主义者,被以大逆罪处死。大逆事件用幸德秋水这些人的血,为日本帝国的“进步”画上一道不可逾越的警戒线。

2月1日,德富芦花在第一高等学校慷慨陈词,称讚幸德秋水等人是“为人类献身的志士”,抨击政府这样对待这些人,是“暗杀”,是“不折不扣的谋杀”。

然而,大部分人不是像德富芦花那样,在丧钟为幸德秋水他们敲响的时候,站出来为他们辩护、吶喊。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