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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埠募款,还派人到海外购买武器。

英属马来亚当局得知孙中山在槟榔屿活动,以“妨碍地方治安”为名,

把他驱逐出境。他再度去美国和加拿大筹款。

在加拿大、马来亚、荷属东印度、越南、缅甸、美国等国筹款已达19

万港币,超过了原定计划。

1911 年1 月18 日,黄兴、赵声等人在香港跑马地35 号建立了起义总

机关“统筹部”。

黄兴被举为部长,赵声为副部长;胡汉民为秘书课课长,陈炯明为调

度课课长。因胡汉民尚未到达香港,陈炯明代行秘书课课长,宋教仁为编制

课课长。

陈炯明,字竞存,又字赞三,1879 年生于广东省海丰县白町乡。他幼

时是出名的顽童,对学业素不重视,喜欢与人取闹打架。不幸门庭中衰,3

岁时父亲辞世,7 岁时祖父去世。不幸的事接踵发生,使幼小的陈炯明的个

性和心理都受到强烈刺激。他较早尝到人间炎凉和艰辛,养成了发愤自立的

思想。祖父去世后,他顿易初行,不仅读书用功,与人交际亦温文有礼,显

得少年老成。当他20 岁时就一举考中了秀才。他受革命党人影响,于1900

年同马育航等集资,在田心乡试办小农场,并在那里“时与有志之士互相研

究兵学,以备用”。1904 年海丰师范学堂创办伊始,陈炯明即考入该校,毕

业后于1906 年考入广东法政学堂。

陈炯明在法政学堂同在那里任教的朱执信、古应芬结成较深厚的师生

情谊。陈炯明比朱执信大6 岁,比古应芬小6 岁,他们比较相契。朱执信称

陈炯明“品学兼优,热心国事”,形容他“双目炯炯有光,热情好客,与人

辄能一见如故,坦诚相谈”。陈炯明与同学邹鲁交往甚密。

陈炯明颇有反抗精神,1907 年4 月,他了解到惠州府知府陈召棠因握

有就地正法之权,每遇盗警,即派兵围捕乡村,不问是非轻重,被捕者即尽

杀之,甚至未满年岁之童子,亦不能免。他对此极为愤慨,乃毅然为首,联

合惠州一批学子名流,向广东当局据实控告,函电交驰,颇有一番声势,终

于迫使广东当局撤掉了陈召棠的职务。

陈炯明又和同学、同乡马育航、钟景棠等30 余人宣誓缔盟,倡办海丰

地方自治会、戒烟局,整理育婴堂及县仓。他通过这些活动,扩大了个人影

响,为他跻身政坛创造了条件。

1908 年7 月,陈炯明从法政学堂毕业,便登上了政坛。次年2 月,广

东成立咨议局筹办处,着手进行咨议员选举,陈当选为议员,又成了广东咨

议局议员研究会成员,他在咨议局的活动颇为活跃。1909 年11 月,陈炯明、

邱逢甲作为广东咨议局代表,到上海参加咨议局代表联合会议,决意加入同

盟会。

陈炯明从上海回到广东,便积极投入策划武装起义的工作。他在香港

设立了“乐群书报社”,作为策反的联络机关。1910 年2 月广州起义失败后,

清巡警查出陈炯明、邹鲁与起义有联繫,因而把陈炯明、邹鲁等列入黑名单。

陈、邹等成了清政府的缉拿对象,只好匿居香港。后来邱逢甲以社会名流身

份出面作保,清朝广东地方政府才表示不予深究,陈炯明等闻讯,返回广州。

陈炯明、邹鲁回广州后积极参加咨议局禁赌案活动。赌商以5 万元银

票向陈炯明行贿,企图诱使陈收回禁赌议案。但陈炯明不为所动,拒绝了赌

商的贿赂。他和邹鲁、邱逢甲等人同倾向于反对禁赌的议员进行了坚决斗争,

并将那些议员的名单送付报馆发表,一时社会舆论沸腾,全省震动。那些议

员个个声名狼藉,只好灰溜溜地提出辞呈,粤督袁树勋也因此失去了官职。

陈炯明拒收贿金力砭时弊,私生活也极为严谨。他在禁赌案事件中,

显示出较强的政治手腕。这样,他成功地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了“廉洁、正直、

精干”的形象,从此名声大噪。

黄兴委託陈炯明、邹鲁创办《可报》,目的是进行起义的宣传鼓动工作。

陈、邹为了遮人耳目,以咨议局机关报的名义于1911 年3 月20 日创办了《可

报》,以军队为主要宣传对象,每逢报纸出版,就派人儘快送到兵营,名义

上对军人半价,实际上是免费赠送。

《可报》在军队中流传较广,从而促进了军队中革命思想的传播。陈

炯明还召集了100 多人的敢死队队员,并在军队中进行了策反工作。

原来计划广州起义成功后,便兵分两路向湖南、江西进发,同时组织

长江流域各省举兵响应,然后会师北伐,直捣清王朝的首都北京。

谭人凤等人被派往长江流域联络各省的革命团体,组织当地的起义。

谭人凤多年在两湖地区开展革命活动,熟悉那里的情况。他提醒黄兴:“南

京举义的事,谋划很久了。

湖南、湖北居中原中枢,如果夺得,可以震动全国,控制清廷;假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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