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明发话了,作为最真挚虔诚的信徒自然是要乖乖听话,不能让神明有一丝失望。
于是冉森文眨着染上情欲的眼眸,软声道:“陆鸣,我喜欢你。”
以前冉森文挺讨厌对人说喜欢这个词,因为他觉得自己谁也不喜欢,说出来也觉得反胃。
现在最喜欢的人就在眼前,说出一句喜欢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并不觉得反胃以及难为情,反而觉得开心。
喜欢是一种纷杂的情绪,说不清道不明,看见他嘴角会抑制不住的上扬,看不见会心情低落的想念,看见他和别人亲密会控制不住的生气,看见他受欺负会从心底里窜起怒火。
喜欢就是撕扯着你的神经,牵动着你的喜怒哀乐,半点不由人的无奈。
喜欢的人恰好也喜欢自己,这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陆鸣亲吻着他的唇角,语气透着愉悦,“再说一遍!”
“陆鸣,我好喜欢好喜欢你哦!”
“再说一遍!”
“陆鸣,我喜欢你,喜欢你。”
说多少遍都可以,只要陆鸣听不烦,他能说上一天一夜。
话落,陆鸣没有再让冉森文重复喜欢的话语,而是凶猛的吻了上来。
他的吻急切又粗暴,仿佛饿到一定程度的野兽终于可以品尝猎物般的凶悍。
冉森文有点招架不住连连后退,陆鸣却抬手抵住了他的后脑,另一只手揽住他的腰,不让他退后分毫。
灵巧的舌撬开齿关,搜刮津液,冉森文觉得自己快缺氧了。
就在冉森文以为自己快死掉的时候,凶猛的野兽恢复了理智,放开了对舌头的纠缠,捧着他的脸颊亲吻道:“我的男朋友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