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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定好好来劝一下陆沉,“我们已经等了将近十年,再等二十年又何妨?二十年后,公子不过四十,正值春秋壮年,正是一统天下的好时机!而如今,和李阖斗个你死我活,即使赢了、登基了,也是名不正言不顺,反倒让外族趁虚而、入渔翁得利。最后只逞得一时之快罢了。”

陆沉点头,“嗯,没错,我就是为了逞一时之快。要不是为了逞一时之快我早就去死了,何必活到今天?”

他要亲手杀了李阖,而不是卑躬屈膝的等着李阖死。

他还要征战四方,杀遍全天下,让千秋万代的人听见他的威名都会觉得颤耸!

对、是了,他就是为了这些俗不可耐的玩意儿才活到今天的。

天下太平人民安康什么的才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他只要成就自己的万代功名!

倘若不是为了这些、不是为了把这个压迫过他的世界狠狠踩在脚下——

他小的时候就该陪他娘一起去死了。

谭墨闲赶到上梁城去见皇帝。

原本,他以为李阖一定很难答应他的条件。

结果,李阖稍加思索,道,“李鹤松想当晋王?呵、行啊。让他过来,朕便封他做晋王!”

谭墨闲下了大殿,李阖独自坐在那里。

那人的儿子想要来做他的儿子,何乐而不为?

遥远的记忆来袭,那时李阖二十岁不到,正是春风得意的年纪。他少年时代便在燕州之地和漠北人打仗了,平生的愿望便是灭漠北西夏平定天下。直到那年回京为父王祝寿,他才知道,人,原来还有别的活法。

比如他的哥哥李召,每天在京城的各大妓馆里花天酒地着。李阖瞧不起自己的哥哥,但是哥哥却比他受欢迎多了。

李召写得一手好词在街头教坊间流传,人人都喜欢他那一句“千秋指白头”。而李阖,从小就呆在蛮夷的燕州戍边,行为举止都显得那么土里土气。

原本李阖毫不在意这些的,直到遇见了那人。

那时,他也像哥哥一样在京城的大小妓馆间徘徊,他常年呆在北方,于是反而更喜欢一些南方的女子。喜欢她们的楚宫细腰、喜欢她们的吴侬软语。

可是那一日,妓馆里连一个南方姑娘都不剩了。老鸨劝他“北方也是有佳人的……”

李阖笑道,“北方的美人哪有南方的多?我就是从北边来的,整个燕州城也没见过几个漂亮姑娘!”

他这话刚说完,白帐里的姑娘便掀开帐子自己走了出来。

只一眼、便误终身。

这位姑娘,长得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这听起来像废话一样,但是当时李阖就是这个感觉。

在那样一个年代里,女孩子是流行弯弯细细的柳叶眉的,即使不是,也要剃成那样,然后细细描画。

而这个姑娘连眉毛都不修,浓墨一般,眉飞双鬓。却又透着一股秀挺的气质。她的眼睛、鼻子、嘴巴也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该有的。但组合在一起,却好极了。仿佛李阖从前见过的美人都是俗不可耐的美,只有她这美、才是真正的美。

倾国倾城的面容,沦落教坊的境地,但同时,却又带着一股男子才该有的英气。

她不像其他女子一般低眉顺目,而是直直的朝李阖走来,既单薄、却又凛然不可欺。

“是呀,北方的美人的确没有南方的多,但是只要出了一个,便是美得倾城倾国名动天下,盖过这世间所有女子的风头。”

她一生对他说过的话并不多,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接着,他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她回答,“陆长归。”

不似其他妓馆的女子,或叫·春夏秋冬、或叫梅兰竹菊。她叫陆长归,归去来兮,采薇长歌。仿佛是且歌且行的魏晋风流人。

李阖讨厌李召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明明是自己先认识的这人,但为何,李召反而和她走的更近?

李阖把这归结为李召会写词。

京城是李召这种公子哥儿的领地,于是琴棋书画似乎就显得更重要一些。

李阖相信,若是他们是在燕州或漠北相遇,那么陆长归就一定会喜欢上他的。

陆长归喜欢写词,一天一首的写着。但是她从来不唱自己的词,京城人都知道的,她这辈子只唱一首《扶风歌》。

于是李召每天会去唱她的词给她听。

她微微蹙眉,嗔道,“你一个男子,唱这乱七八糟的女儿歌也不嫌害臊?”

李召嘿嘿一笑,跑出妓馆,站在御街的正中央大声唱了起来,仿佛要天下人都听见。

陆长归红着脸把他拉回去……

李阖就站在不远处看着。

他想,原来这人也是会脸红害臊的,他还以为,她永远都是那样云淡风轻、从容镇定。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代的奸情就被我这样拉出来了……“千秋指白头”是宋徽宗写的,在我心里,陆沉他爹就该是像宋徽宗那样的风流才子型皇帝……最后卑微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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