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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胡戈·内斯特特别喜欢佛蒙特。这地方是少数几家兼营餐厅、酒吧和夜店,还每样都做得可圈可点的综合体之一。这里的客人有的既美丽又富有,有的富有但不美丽,有的美丽但不富有,客群覆盖三教九流,从社会名流到小有成就的金融界人士,再到昼伏夜出的娱乐业、夜生活从业者。还有飞黄腾达的犯罪分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正是在佛蒙特,特维塔黑帮和那些涉嫌洗钱、抢银行、抢邮局的罪犯曾一瓶接一瓶地开唐·培里侬香槟王,还因为嫌当时的挪威脱衣舞娘不够档次而专程从哥本哈根飞脱衣舞娘过来,只为让她在包厢里跳一支短短的艳舞。这些人曾用吸管把可卡因吹进舞女身上的各个部位,再吸入自己体内,与此同时,服务员会给他们呈上牡蛎、黑松露和鹅肝,而他们对自己做的事跟那些被取肝的鹅的遭遇相差无几。总而言之,佛蒙特是个有些腔调也有些年头的地方。在这里,胡戈·内斯特每晚都会跟手下坐在他们那几张用警戒线围住的桌子上,欣赏周遭的世界如何堕入地狱。佛蒙特也是个谈生意的地方,银行家、金融家可以跟罪犯谈笑风生而不必担心那些经常光顾这里的警察多心。

有鉴于此,他们桌上这人提的条件也不算特别离谱。这人走进佛蒙特,四下张望,挤过人群,径直向他们走来,还试图越过划定他们地盘的红色警戒线,不过被博拦了下来。博跟他交谈几句,来到内斯特身边,凑在他耳旁说:“他想要个亚洲女孩,说他是代表一位客户来的,那人愿意付任何价格。”

内斯特扬起头,呷了一口香槟。以前双子有句口头禅,现在已经被他据为己有:有钱就有香槟美酒。“你看他像警察吗?”

“不像。”

“我觉得也是。给他加把椅子。”

那人穿一身名贵的西装,衬衣刚刚熨过,脖子上打着领带。他戴着一副巨大的高档眼镜,镜框上方是淡淡的眉毛。不,应该说,他没有眉毛。

“女孩年龄不能超过二十。”

“我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内斯特说,“你有何贵干?”

“我的客户是伊弗尔·伊弗森的朋友。”

胡戈·内斯特仔细打量对方。除了没有眉毛,他的眼睑上也没有一根睫毛。他大概也得了普秃病,就像胡戈那个——所谓的——兄弟一样,他兄弟身上连一根体毛都没有。这么说来,这人的头发肯定也是假的。

“我的客户从事航运业。他会用现金和从海运渠道进来的海洛因支付。那种海洛因纯度有多高,你应该比我清楚。”

停靠的次数越少,中饱私囊的中间商就越少。

“让我给伊弗森打个电话。”内斯特说。

那人摇摇头:“我的客户要求绝对保密,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伊弗森在内。伊弗森要是蠢到能把自己那档子事告诉熟识的朋友,那是他自己的问题。”

也很可能是我们的问题,内斯特心想。这家伙到底是谁?他看着不像个跑腿的。是某人的门徒吗?深受信赖的家族律师?

“当然了,我完全理解你们要求直接上门的生人提供额外担保,确保交易顺利。所以我的客户和我愿意支付一笔订金,以表诚意。你看怎么样?”

“那就四十万吧。”内斯特说,“我就是随口一说。我还是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明白。”那人说,“没问题。”

“什么时候?”

“今晚怎么样?”

“今晚?”

“我在奥斯陆只待到明天早上,然后就飞回伦敦。钱在我广场饭店的套房里。”

内斯特跟博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端起盛香槟的笛形高脚杯,一饮而尽。

“先生,你说的话我一句都听不懂。除非你是想请我们去你的套房里喝一杯。”

那人脸上掠过一丝笑容:“我正有此意。”

一到停车场,他们就搜了那人的身。博抓着他,内斯特检查他身上有没有武器和麦克风。那人任他们搜查,完全没有反抗。他什么都没带。

博把加长轿车开到广场饭店,一行人走出室内音乐厅背后的停车楼,进入广场饭店高耸的棱锥形大厦。他们在观光电梯里俯瞰城市,内斯特感觉这如同一个隐喻——他升得越高,底下的人就越是渺小。

那人打开套房的房门,博掏出手枪。其实他们遭遇突袭的概率很小,内斯特已经没有活着的对手了,除非是他不知道的。生意上的纠纷都已解决,要是警察想来抓他,那他悉听尊便,但他们不会找到任何把柄。尽管如此,他还是莫名有些担忧。他把这归结为一种职业性的警觉,准备全程保持警惕,这一点很值得他的同行学习。内斯特能有今天绝非浪得虚名。

套房很棒。他承认,这里视野极佳。那人把两只公文包放在茶几上。趁博检查其他房间时,那人走进吧台,开始调酒。

“请自便。”他伸手示意那两只公文包。

内斯特坐到茶几前,依次打开两只公文包。里面的钱远远不止四十万克朗。必然如此。

要是另一只包里的毒品真有这人说的那么纯,那这些东西都够买下一个村的亚洲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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