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
“你真的要走?”小李吃惊地问,打开门走了出来。
他的话,和小王的一模一样。
“嗯。”湘潇一时语塞。
她第一次见到小王,他只穿了个裤...
穿了个裤衩趴在床上睡觉,被冼锐突然打开的灯光刺醒。
她和小李的见面是闲扯,和他说“再见”时,他在卫生间里。
平常人所做的,都是平常事。
而冼锐,她初见他,即让她惊掉下巴。
她与他的相处,每天都是惊险刺激的大戏,从来都没有平平淡淡地度过过任何一天。
“那……再见。”小李说。
他虽然有些不敢相信,这个近乎闪电的爱情短剧。
但是,他还能够说什么呢?
这不是朋友之间的事,这是雷厉风行的老板的事。
湘潇一听,猛觉心痛,转身进了自己的房间。
听着小李的话,听着他的犹豫和惊讶,她能不心痛吗?
为什么?所有的人都明白,而所有的人,却都不说。
湘潇从凳子上拎起塑料袋,准备出门了。
此时,冼锐也穿好了衣裤,从房间里无声地走到了湘潇的身旁。
他默默地站在她身旁,迅速地将浅绿色衬衣的,最后一颗衣扣扣好。
难忘,她和云上楼时,冼锐穿裤子时的神速。
难忘,刚到昆明站时,自己上气不接下气地跟在冼锐身后直追。
难忘,昨晚吃饭以前,吃饭以后,他像离弦的箭般直往前冲。
湘潇知道他做事一向雷厉风行,连走路也是风风火火的。
他之所以比小王小李有所成就,与这无不相关。
她欣赏这样的男孩子,但当他也同样雷厉风行,风风火火地走近她的时候,她却一时无法接受。
只有在岑凯伦的小说里,一个女孩子,才可以从古堡里,直接走到复杂多变的美国大都市里去。
像他们这种人,在古代,那都是要娶三妻四妾的,才能够枝繁叶茂,才能够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
而现在,却只能娶一个。
那这一个,就既要端庄又要妩媚,既要主外,又要主内。
他是有重担在肩的,他的挑剔完全可以理解。
也许,她真的,就是没那个胆吧。
她总是一步一步地来,不敢完全颠覆自己,或者脱胎换骨。
工薪家庭的孩子,就是读再多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苍茫与壮阔,不经生活毒打,也长不出可以飞翔的翅膀。
也只能是,“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如果是世外高人一身轻,谁又不想遇见云呢?
烟酒做伴,云游天下。
想唱就唱,想醉酒醉。
她像伴侣,又像兄弟,她像武侠小说里那样潇潇洒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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