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而且,说话也比较妥贴,那么纯真,那么有灵气。
在这个山窝窝的小城里,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孩子,真的是让人又惊又喜。
在以后的相处中,他们虽然数次争吵,但他也明白,是因为自己太快,而她太纯。
所以他不但不计较,反而心生欢喜。
并且,她虽然倔强,但是却是那么地喜欢他,却总是转弯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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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知道借送小船,借要还他的钱,借开心果,来传情表意。
而且,她还专门为他写了小诗小词。
又不是要刻在石头上,想不朽。
如果纯属娱乐,文笔还是——可以的。
她还是有点聪明伶俐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他觉得,她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礼物。
他真的是太幸运了,从小到大,一直都这么幸运。
但是,为什么,一到火车上,他就觉得她不行了呢?
她简直就是,一只令人烫手的山芋。
难道,是因为那段逼仄的楼梯,那小招待所的小床小房间,压缩了他的身体,限制了他的视野,影响了他的判断力?
这个,他想,可能是。
即便如此,他还是愿意为自己的决定负责到底,慢慢地等待她的成长。
可是没有想到,却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真不是个坏男孩,正因为他不是,正因为他深深地恋着她,他才会从心底爱怜她,他才会在她并无力量的挣扎之中,松开了她。
但是,强暴,既刺耳又恐怖。
这个词是谁发明的?
为何用在,半个小时以前过生日的时候,尚还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湘潇身上?
湘潇啊湘潇!肤净如瓷,心清如水。
她能想到,人类毁灭和自己濒临死亡的那一天。
却怎么也想不到,跟自己心爱的人,一同远走昆明的第一天。
湘潇从地上站了起来,借着若明若暗的壁灯,一声不吭地找到了拖鞋。
一只踢到了写字台边,另一只可怜兮兮地悬在床角上,鞋底朝天。
她先穿了写字台下的那一只,然后再穿了床上的那一只。
不知怎么的,眼睛总情不自禁地,要往对面的沙发上看。
此时,冼锐正低着头,弄着手指,并没有注意到她。
她又失望又悲哀,垂着眼在床边上落座,目不转睛地看着两个,翘得老高的大脚趾。
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坐,她还是只有坐在床边上。
那是两个非常漂亮的大脚趾,光洁而圆润,饱满而修长。
小柳说她,要走远路的。
她知道她把他翻下床,犯了贵公子的大忌。
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可以随意地去对他。
但是,今天晚上,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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