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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城东往事

    天色渐晚,斜阳低垂,金色的光明从远处倾洒下来,披在牧山城的身上,似是黄金铠甲。

    这座城立在这里,像一位半跪的巨人,随时要拔剑而起,杀人千里。

    肃穆,高耸,宏伟,气势磅礴,就是李棱对牧山城的印象。

    圆形的城墙纤薄但刚强,高二百八十六摩尼,换算成米是近60米高。传说中是帝国第一任护国大法师穆尼可肉身化成,其中的魔导脉络细腻的如同人体的毛细血管一般,更神奇的是可自动修复损伤。时至今日城墙焕然如新,围绕着王都,守护着罗伊斯帝国的万年荣光。

    在城墙上每隔几十米,就有一座高耸的塔楼,利箭时时装备着,在斜阳余晖中泛着寒光,不似善物。

    驻扎在城墙和塔楼上的军队是铁甲军团,这是一支真正的百战雄狮,唯有真正经历过战争的人才能加入。每个加入其中的人需以高等魔法药剂续命四千年,其中要服役三千年。

    这也是帝国装备最为精良的军队,即便最艰苦的岁月,也不曾有人提出要削减铁甲军团的军费,这是这颗星球上一流的军队,是罗伊斯的立国之本。

    李棱激动的颤抖不已,他前世花了六年多的时间才从凯尔来到这里,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的时间。应该说这里才是他最熟悉的地方,来到牧山城让他有种回家的感觉。

    风中夹杂着杂乱的香气,李棱却能准确的从中分辨出哪一缕是麋鹿湖边桂花的芬芳,哪一缕是蓝婆婆的烤肉香气,还有张大爷家的大盘菜,混着街边孩童的嬉笑声,一并融化在陈年老香的酒气里。

    从街边的卖糖人的小摊上买过两个飞舞的糖画,塞在南城和自己妹妹的手里,见自家妹妹又看着旁边的荷叶腊肉流口水,又买了一封腊肉。

    李棱一直拿南城当弟弟看,他也是哥几个里年纪最小的,细胞替换技术普及的时候,他才十六周岁,所以他样貌也永远停留在十六周岁。

    李棱没事的时候就喜欢摸南城的头,这是前世留下来的习惯,关于这个问题,南城也提出过抗议。

    “我不是小孩子!别乱摸我的头!”

    “我比你大十岁,作为你的长辈,摸摸你头怎么了?!”

    “大家都是好几十万岁,有什么了不起!”

    话是这么说,可是大家好像都忘记了,每个人都是老的被土埋了不知道多少层的人了,依旧各顾各的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老人骂年轻人伤风败俗,俗不可耐,耐不了苦。年轻人回去看看老人,挨一顿劈头盖脸的骂,然后继续回到自己的圈子里各种浪各种嗨,转过头来痛批自己的孩子不知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小孩挨了批就去网上相互吐槽自家父母万年不变的骂词,然后拿出自己爹妈赚回来的新装备的截图相互炫耀,再顺便商量一下晚上要不要去组团杀怪。

    虽说几十年的年龄差距放在上十万年的时间里微乎其微,连点浪花都溅不起来,但时至今日人们仍然维持着岁月留下的特征,不愿改变。

    也许这几十年的

    年龄差距,就是一个家庭最后结构的维系。或者说是更像是某种惯性,人们一代一代一直都是这么过来,也会这么继续下去,只不过这一代稍微长了点。要是换种方式,人们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才好。

    老人不再教育年轻的,无所事事闲得无聊,年轻人也不再找骂,浑身难受不知所措。

    年轻人不再批评小的,小的也相互之间也没什么可以聊的下去的了。

    “嘶...”

    李棱连忙回过神来,把咬在自己指头上的吃货拿下来,两个深深的牙印里正咕嘟咕嘟的往外冒血。

    吃货这次却并没有盯着眼馋,而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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