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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哎,那首歌,好像是《简单爱》呢。

男生部分不会唱,她就一个人把歌唱完了。到头来,她也没有和她的男神在一起。

今天我在热门微博里看到一个故事,楼主30岁终于等回了自己当时一直爱着的男神。我在评论里@了余小姐,余小姐回复我说:“这样的故事终究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如果找不回感觉,那就让记忆里的人留在记忆里呗,让我心里的那份感情定格在那天彼此一人一个耳机时就好。”

更多的情况是,当你发现你们彼此暗恋时,时间已经偷走你所有的选择了。曾经你喜欢的人终于对你说了一句:“那时候我也喜欢你啊。”于是你整个人就蒙住了,可是也只能说一句:“嗯。”没后悔、没遗憾,也没有无奈。那个戴着耳机追赶自由的少年早就不再听曾经的歌了,你因为那个人做了很多事情,养成了很多本不会有的习惯。然而即便如此,你也明白有些东西、有些人不是不好,而是时机不对。

有些文字不是不好,而是你没到或者过了读它的时候;有些人不是不好,只是恰好你不想恋爱或者不想安定;有些事不是不好,只是发生在你正心烦意乱的时候。时机很重要,相遇得太早或者太晚,都不行。

很久之后你会发现,其实你会做那些事情并不是为了在一起,其实也是为了自己。很久以后,习惯或许还在,在一起的感觉和执着却早就没了。

17岁,她是你的闹钟,你早起只为和她偶遇;18岁,你送她回家,灯光拉长影子,你想牵她的手,却以失败告终;19岁,她送你围巾,你说着“真丑”却怎么也不肯摘下来;20岁,你们煲电话粥,一整晚话都说不完;21岁,你们终于分道扬镳。比暗恋更×逼的事情是什么?是在青春里互相暗恋。你们把青春耗在互相暗恋里,却没能在一起。

那年她为了男神心跳漏跳了一拍,之后她再也没经历过那样的心跳。他们暧昧,他们当时彼此暗恋,但是他们从来就没办法在一起。当时不爱听歌的姑娘现在一首不落,当时听歌的少年已经很久没戴耳机了。或许余小姐感受更多的是:偶然的重逢更像上天开的善意玩笑,一样的人拼不出一样的感觉,曾经的执着也就过去了。

每个人都在成长中变成了另一个人,或许,这才是通用版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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