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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上朝的朝臣们最多也就打几个灯笼,而且骑马的坐轿的全都有,凑到一起打招呼唠嗑,一个人两个人还好人多了吵的跟菜市场似的,谁能注意到灌木丛后头的那些呼吸声?

    楚王想的挺好的,这会儿还不到子时,让士兵们蹲在这里登上两个时辰,等到大臣们上朝的点儿,一千人“刷”地站起来把弓箭对准这些家伙,哈哈,到时候谁敢不服我?

    然后他意识到自己的想法真是天真至极!来上朝的不止是文官,还有武将呢,妈的怎么还有提前到的!

    提前到来的是大将军孟珍,孟珍也是闹心死了,今晚上他儿子孟翊在宫里当值,给他送信说秦王死了,乔丽妃派他带人封锁了皇后的寝宫……咳咳,前头提到过,孟家人一直都走着忠君路线,反正不管是因为人家走忠臣定位还是因为压根不在乎谁做皇帝,反正孟家从前朝起,就很不乐意掺和到储位的竞争当中。

    孟珍活到四十八岁,对自家的定位清清楚楚:军权在手,谁做皇帝敢慢待自家?他的父亲孟勋当年做到大司马,他的祖父在前朝也是大司马!他孟珍之所...

孟珍之所以没做大司马,纯粹是因为孟勋死得早,他当时才二十九岁实在没那个资历,所以这才轮得到让他父亲的门生池平来做……

    池平的个人能力当然很强,但是他家离超级世家的距离还远着呢!能做上大司马这个位置,一般是他牛,一半是因为他是作为孟家的代言人存在的:当然他首先要考虑自家的利益,但是自家底蕴不足的情况下,他是绝对不会抽风地想要让这个位置在自家成员手里传下去的。

    大司马这个位置,是一定要交回到孟珍手里的,而且就是最多几个月的事儿,孟家本来就掌握着大卫最大的军事力量,对孟珍来说,谁做皇帝对他根本不重要,他压根没想掺和到这场毫无意义的争斗中来。

    长子的心思他大概能够了解,他才二十五岁,正处于满腔热血的年龄段:当然这不是中二期发作,只是任何一个刚刚进入职场,有能力有野心且走得太顺的年轻人都会犯的毛病:自视甚高!

    孟珍问了送信的人,得知自己的长子傻呵呵地领了乔丽妃的命令把皇后的寝宫给围了的时候,差点把桌子掀了,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么?管他们怎么掐,谁当皇帝难道敢把他们孟家晾起来?你特么这个时候瞎掺和什么!

    再生气,孟珍也不能放着自己的长子不管,长子已经把混账事儿干了,他现在就是挺尸装死也不会有人相信他没参与这件事儿了!为今之计,只能赶紧过去救场,走一步看一步……反正事已至此,还能怎么样?打儿子那是回家后的事儿,现在的问题是先把情况控制住,别让老大把命给玩丢了。

    平日里,在开封,甭管你是多大的官,出门都要按规矩来,带多少仪仗多少护卫那是有规矩的。不过这个非常时期,谁还顾忌这些?开封城里孟珍直属的军队以万记,出门随随便便就带了五百个卫兵。

    大兵打仗的人,对环境都是敏感的,御街走到一半儿,孟珍就觉出不对头了,虽然有灌木阻挡,可是那么多的人哪里会一点声音都没有?

    孟珍发现情况不对心里稍微一转,就猜到这埋伏的对象不是他自己了。他出门是临时起意,儿子的消息送出来最多一刻钟,一刻钟专门给他设伏?不可能!他完全不认为这件事儿整个是个圈套,送信的人是他外甥,荣辱都拴在孟家呢,吃饱了撑的才会害他!

    想想这个点儿,孟端心里头也就有谱了,这是有人想要玩挟众臣的把戏呢……妈的真倒霉,赶紧走过去别捅了马蜂窝才是!想到此处,孟珍冲正跟他打手势的下属摇摇头,打了稍安勿躁不要管他们的手势,几个人一起继续往前走。旁边的传令兵则沿着队伍往后走,挨个小队打手势让大家不要做什么容易引爆情况的举动。

    这世界上的许多事,都可以用无巧不成书这几个字来形容,孟珍手下的士兵训练有素,可以说他今晚如果只带了一百人,命令能够迅速传到,大概一切都会不同了。可是他带了正正八百人,八百训练有素的士兵,对这些士兵来说发现近在咫尺的埋伏实在不是什么难事儿,而对普通士兵来说,眯着眼睛发现暗影处有隐隐绰绰的举着武器的身影之后还能一声不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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