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生活。
“地法天”应该理解为大地变化跟着天的变化而变化。古人认为日出日落形成了白天和黑夜、太阳运行位置变化引起四季变更,从而地上万物也随之改变。
“天法道”则是说道左右着天的变化。而“道法自然”却说的是道的变化完全是出于自然而天生的一样。
由此可见,在老子眼中,“自然”的一切才是最高级最值尊重的,一切有违自然的行为,最终都必然要失败的!
当然,我们也可以这样去看,违反自然的东西,迟早是要被自然所抹去。而自然又会重建一切。
有些人说“存在就有道理”,这是一种横话。只是说事物发展归于完全契合自然有可能有一定过程,可能会通过无数次的解构与重建最终达到符合自然。
人类社会或许就是这么样的吧!从王朝更迭到体制改变,最终走向公权公用,人人都能过得比较舒心如意。这也许得经过长期的、无数次的变革重建螺旋式的发展才能得以实现吧。
老子提出要以民生自然为前提下去治理社会,何尝不是怕社会发展走弯路?可惜真的如他自己所料那样,极少有人能懂或愿践行他的道理。无它,太超前,对统治者的要求太高,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与统治者的个人意愿是相左的!”
更多内容加载中...请稍候...
若您看到此段落,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畅读模式、小说模式,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