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留下不少的财产。
按财产继承方面的律例规定,财产继承人的范围限制于直系卑亲属,共有三个顺序。
第一顺序是亲生子,只认血缘,而不管生母之身份地位。
第二顺序是拟制子,无子者,可立嗣子。立嗣的顺序有严格限制,“先尽同父周亲,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无,方许择立远房及同姓为嗣”。即先亲侄;无亲侄,依次为堂侄、族侄。同宗无侄,再立远房及同姓辈分相当者为嗣子。不准收养异姓为嗣子。
第三顺序是女儿,既无亲生子,又无拟制子,则由亲生女继承遗产。无女儿,遗产入官。
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林如海原有的几房姬妾都不曾生儿育女。林如海又无意续弦,他也就再无添子之可能。因此,林黛玉是林如海惟一的亲生后代,成了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贾母之所以让贾琏陪同黛玉回家,或许就有这方面的原因,让贾琏作为林黛玉的监护人,代为料理林如海后事。毕竟凡是有什么事,贾琏和凤姐也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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