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
现在他不仅能听见,还能分辨出那台设备是不是刚换过电源模块。
“有意思。”他喃喃。
身体在变,感知也在进化。昨天他还得靠系统提示才能发现脑波异常,今天光靠耳朵就能锁定一栋楼里的机器状态。这种掌控感,比当年签到拿到第一个千万账户余额还要爽。
他走回屋内,路过穿衣镜时停下。衬衫袖口挽到小臂中段,露出一截皮肤。他伸手摸了下,指尖触到的不只是温度,还有皮下某种金属光泽的流动感,像是月光下的河床,底下有东西在缓缓移动。
不是错觉。
是金属肌理在与血肉完成最终融合。
他松开袖扣,让布料自然垂落,遮住那片区域。没必要让人看见,也没必要解释。这世界只认结果,不问过程。你开着迈巴赫,没人关心你昨天是不是骑电驴;你一拳打穿钢板,别人只会说“牛逼”,不会问“你胳膊是钛合金的?”
他回到厨房,重新接了杯水——这次用了陶瓷杯。
喝水时,他盯着窗外。太阳升起来了,整座城市被镀上一层金边。一辆早班公交驶过立交桥,车顶反光一闪而过,像某种信号。
他放下杯子,擦了擦嘴。
“原来豪气签到,还能签出个‘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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