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济世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毫无疑问,赵小军很高,甚至比他年轻时还要高半个头。
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英俊,棱角分明。
最重要的是赵小军那双眼睛,清澈明亮,像山里的泉水,透着一股子坦荡和自信。
虽然穿着一身普通的布衣,但这股精气神,却丝毫不输给,自己在京城大院里,见过的那些高干子弟。
苏济世心里那丝固有的偏见,悄然动摇了一下。
他对着赵小军,微微点了点头。
这个初步印象,还不坏。
“爸,妈,外面冷,快进屋里坐。”
赵小军上前,自然地从苏济世手里接过了,那个破旧的行李包。
苏济世夫妇,在女儿和准女婿的簇拥下,走进了赵家大院。
当他们看到,眼前这五间崭新的青砖大瓦房。
看到那宽敞干净的院子,和窗明几净的玻璃窗时,都有些恍惚。
这……这真的是东北农村的房子?
这条件,比他们在京城没出事之前住的家属楼,也差不到哪儿去啊!
尤其是当他们的目光,落到院子角落里那台披着红绸的“东方红”手扶拖拉机时,苏济世的瞳孔,不易察觉地收缩了一下。
他长期下放,自然清楚这铁家伙,在农村意味着什么。
这不仅仅是生产工具,更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
看来,这个女婿,确实有点本事。
“亲家!亲家母!可把你们盼来了!”王秀兰和赵有财,搓着手迎了上来。
老两口都换上了,早就准备好的新衣服,虽然面对苏济世夫妇这种“大人物”,显得有些局促和紧张。
但脸上的热情和真诚,却是发自内心的。
“赵老哥,这次我们过来,让你们受累了。”苏济世握着赵有财粗糙的大手,感慨道。
“不苦不苦,都过去了,快进屋,饭菜都准备好了。”
两家人第一次正式会面,虽然身份背景天差地别,但气氛却异常融洽。
赵刚赵娜两个小家伙,在赵有财的指引下,也规规矩矩地上前鞠躬问候。
苏济世笑着点头,主动给两人发红包。
两边一番推辞谦让,才皆大欢喜地叙礼完毕。
等苏婉清母女情绪缓和,赵小军笑呵呵地招呼大家进屋。
穿过赵家小院,进了堂屋,看到屋里崭新的家具和暖烘烘的火炕,苏济世夫妇更是暗暗点头。
寒暄过后,午宴正式开始。
当王秀兰和苏婉清,将一盘盘菜肴端上桌时,苏济世夫妇彻底被震撼了。
只见八仙桌上,摆满了他们多年没见过的山珍海味——
油光锃亮,香气扑鼻的红烧鹿肉;
用高汤清蒸,晶莹剔透的林蛙雪蛤;
汤色奶白,鲜美异常的飞龙汤;
还有一整条近三斤重的红烧大鲤鱼,旁边配着几碟清炒的野菜,和自家腌制的小咸菜。
主食是雪白的大馒头,和金黄的玉米饼子。
这一桌子菜,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
别说是在农村,就算是在如今京城的大饭店,也未必能凑得这么齐整。
苏济世看着这一桌子美味佳肴,拿着筷子的手,都不知道该往哪儿下了。
他在大西北那鸟不拉屎的农场,吃了好几年的粗粮和沙子,有时候连肚子都填不饱。
做梦都没想到,有一天,能在东北农村的一个普通农户家里,吃到如此丰盛的宴席。
“爸,妈,快尝尝,这都是我们自家山里的东西,营养又干净。”赵小军笑着给两位老人布菜。
“爸,您尝尝这个。”他夹了一块鹿肉,放进苏济世的碗里,“这是梅花鹿的肉,大补。”
他又给周佩云盛了一碗飞龙汤:“妈,您身子弱,多喝点这个汤,暖身子。”
周佩云喝了一口,那鲜美的味道让她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好喝!色香味俱全,真是难得!”
赵小军拿过一个小酒盅,打开一瓶药酒,给苏济世满满地倒上。
一股浓郁的酒香混合着药香,瞬间弥漫开来。
“爸,这是我自己泡的虎骨酒。”
“听说您在西北落下了风湿的老毛病,听说这个有奇效,您快尝尝。”
“什么?虎……虎骨酒?”苏济世还没说话,一旁的周佩云,惊愕地睁大双眼。
苏婉清见状,连忙在一旁解释道:“妈,前段时间,咱们靠山屯附近来了一头大老虎,伤了好多农民的牲畜。”
“小军是为了保护大家,才把它给除了。”
“公社还给他开了表彰会,奖励他‘打虎英雄’的称号呢!”
打虎英雄?
苏济世和周佩云听得一愣一愣的,看着赵小军的眼神,彻底变了。
他们本以为,自己的女婿只是个会种地、有点小聪明的农民。
现在看来,这哪是农民啊!
分明就是现实版的武松啊!
苏济世端起酒杯,仔细闻了闻,那醇厚的药香让他精神一振。
他看着赵小军,眼神里多了几分欣赏和好奇。
“小军,你有心了!”
“我就托你这位打虎英雄的福,好好尝尝这虎骨酒!”
他抿了一口,一股火热的暖流,瞬间从喉咙涌向四肢百骸,常年酸痛的关节,似乎都舒坦了不少。
“好酒!”他忍不住赞叹道。
这一餐饭,吃得苏济世夫妇是心潮起伏,感慨万千。
他们看着女儿红润的脸颊和幸福的笑容。
再瞧瞧赵小军这个,虽然言语不多,但处处透着能耐和担当的年轻人。
心里那最后一点担忧,也渐渐放下了。
毫无疑问,女儿在东北农村跟着他,没有受罪,反而是享福了。
一顿丰盛的午宴,让苏济世夫妇对这个农村女婿的印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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