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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暖暖地照在人的身上,冬日里的朔风似乎都变得柔和了一点,秦羽笑着和女儿道:「这家的板栗很好吃,你小时候来,每次都要买一点。」

许小华笑笑,回来不过两天,她就发现,幼时的自己似乎格外贪嘴,而她的家人似乎也格外宠溺这个馋嘴的小孩,并在多年以后,依旧津津乐道。

手心里的小半袋板栗,还带着刚出锅的热气,似乎随着手心,传到了身上。

半小时后,许小华跟着妈妈刚进家门,就见大伯母坐在客厅里织着毛衣,像是在做最后一隻袖子的收尾工作。见她们回来,忙朝她招手笑道:「小华,你快来试试合不合身,本来是给你姐姐织的,你姐姐说她衣服不缺,这件先给你。」

她语笑晏晏的,像是昨晚上的事,没有发生一样。

许小华上一世碾转在好几个亲戚家中寄养,对于亲戚们忽然而来的热情和笑脸,已然有本能的抵触,过往的经验告诉她,等待着她的绝不是她眼下所见的好事。

这一回,她还没开口,她的妈妈就替她回拒道:「嫂子,真不用,我刚给小华买了两身羊绒毛衫呢,呦呦个子比小华高,这件给小华穿就浪费了,还是给呦呦吧!」

许呦呦的身高有1米68,许小华才刚刚1米6,她穿许呦呦的毛衣,肯定会长很多。

曹云霞笑道:「长是长点,但是穿着更暖和点,小华,我这快收线头了,你来试试。」

许小华摇头道:「谢谢大伯母,这是姐姐的,我确实不能要。没道理,我回来了,姐姐的东西就成了我的了。就是姐姐愿意,我也不好意思。」

许小华完全没有想到,她随口说出来的,拒绝的託词,却恰好戳中了曹云霞的心病。

本来还准备好人做到底的曹云霞,在听到这句「没道理,我回来了,姐姐的东西就成了我的了」后,彻底打消了把新毛衣让给侄女儿的念头。

是啊,这件毛衣本来就是她家呦呦的,从选线到样式,她都是费了心思的,是她织给女儿的,凭什么许小华一回来,她女儿的东西就成了许小华的呢?

心里已经打好了主意,嘴上还是继续道:「哎呀,你这孩子,和你姐姐还分的那么清楚不成?以前我总想着,家里就你姐姐一个孩子,难免孤单了些,以后遇到事儿,连个搭把手的都没有。」

微微嘆了一声,接着道:「你们俩个年龄相差不大,沟通起来,比我们做长辈的要好些,以后还要多交流才好。」

许小华笑道:「您说的是。」心里却并不以为意,明明她早上出门的时候,为着那本特殊购货证,大伯母的脸色还不是很好,现在倒像是换了个人一样。

一个人就算能转变,也不会这么快。

秦羽见女儿确实不想要,开口道:「嫂子,这件给呦呦吧,我后面给小华织一件,这件还是呦呦穿着合适。」

沈凤仪刚把布料拿到房间里,听见小儿媳和小孙女的说话声,立马出来,笑着问道:「小花花,今天都跟妈妈买了些什么啊?」

「奶奶,买了板栗,您尝尝,比我在学校的山上吃到的,还要香,还要糯。」

沈凤仪接过油纸袋看了下,笑道:「是明真公家的,那当然不一样,他家被称为『栗子王』的,你小时候每次去那边,都要买回来给奶奶吃。」

许小华又让大伯母尝一下,曹云霞摆摆手道:「我不爱吃这些,你们吃,不用管我。」

一家人正聊着,忽然有人敲门,秦羽站起来去开门,见是叶家的儿媳,忙笑道:「是彦华啊,今天怎么有空过来?」

徐彦华笑道:「我今天上午收到了一封电报,赶紧就请了一个小时假出来了。」

「什么事啊?」

这话听着有些奇怪,听起来像是什么急事,但是怎么还跑到她们家来了?

客厅里的沈凤仪和曹云霞也有些好奇地盯着徐彦华看。

就见徐彦华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从牛皮包里,拿出来一封电报,笑着递给沈凤仪道:「是好事,沈家婶子,您还记得十九年前,在蓉城的时候,和徐家议过小辈的亲事吗?」

沈凤仪愣了一瞬,忽然想起来,是有这么回事。

那是1944年,当时她婆婆还在,她家和徐家,还有一户卫家,一起租住在蓉城城内的一处院子内。

老大在西南联大读书,不在蓉城,老二倒在蓉城,但是学校在郊区,只有周末才回来取下衣物。

当时,日军的飞机时不时往蓉城投弹,有一天中午,他们正在家里吃饭呢,外头忽然传来爆炸声,一家人立马往防空洞跑,但老头子那时候也有五十多了,背着母亲吃力,是徐家的小儿子佑川,把她婆婆背起来跑的。

那天,蓉城被轰炸了很长时间,等第二天她们回去看的时候,发现她家附近的几条街都被炸了,他们住的院子已经成了一片废墟,脚下的瓦砾尚烫脚。

老头子顿时老泪纵横,说徐家的小儿子佑川救了她婆婆,是许家的恩人,执意要和徐家结儿女亲家。

她的婆婆年轻时就守了寡,一个人拉扯大六个孩子极不容易,且还卖田卖地地供六个孩子都读了书,老头子在兄妹间排行第五,幼年得了天花,是婆婆费心照料,以至没有落下一粒麻子。

这份慈母的心肠,让老头子时常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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