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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MM之争(上)

疯丫头最终在我的逼迫下吃了一碗,用我的话说,你自己造的孽,你一定要自己品尝,否则也出不了刚才她请我吃饭而不求我的气。

疯丫头试了一口,被那辣气呛得满脸通红,眼泪哇哇流了下来,双颊通红,不断咳嗽咳嗽,“哈哈哈哈哈……”我发出一阵哈哈大笑,也太爽了,终于解了我刚才心头之很。

疯丫头狠狠瞪我一眼,一气之下,突然把碗里的汤水朝我泼来,我吓了一跳,眼疾脚快,跃了开去。堪堪避开,我大叫道:“喂!疯丫头,你来真的?”

韩芳颦又气又怒,叉起腰道:“是又怎么样?你再要我吃这辣东西我就踩死你!”抬起脚,我一看,又是高跟鞋,乖乖的,丫头怎么老爱穿高跟鞋。我跳了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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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女上街的感觉与众不同,你会高人一等,可以享受别人崇敬的目光,羡慕的眼神,而不必有丝毫亏欠感觉,怪不得别人说女人如衣服,这个道理相当不错,如今韩芳颦正是充当了衣服的功用。这件衣服来之不易,在价值上属于一等品。

一般来说跟美女上街一定会有压力,怎么说呢?一你要防止色狼骚扰,二你要防止有比你帅的人经过。因为当那样的人走过的时候,旁边美女多少会向他望一眼,而你多少会感觉到那么一丝愤怒。愤怒的结果是,你们极有可能为一个美女而大动干戈,你就可以得到一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荣誉称号。

结果是美女不属于你,你有可能残废了。

当然我是不会是这类人的,当一个人无赖到了一定程度,他就可以无视一切眼光。我一路大街上顾盼自豪,东张西望,你瞪我,我就反回来瞪你,一直瞪得你自己以斗败的公鸡的姿势垂下头移开目光去,我才会饶你。

有一个家伙眼睁睁看着我旁边韩芳颦,我火了,停下来用目光把他鄙视到他家里姐姐妹妹去,那人也不甘示弱,要不是韩芳颦拉我走……

“喂!你这样瞪着人家看什么?”

“谁叫他瞪我?”

“唉,人家是在看我的好不好,大街上见到一个大美女,谁不多看一眼,那也是人之常情啊……”韩芳颦指了指自己,挺了挺饱满的酥胸道。

我瞧了她酥胸一眼,暗吞一口口水:“他看你不要紧,重要的是不能在我在的时候看,这是对我的公然挑战,只能在我不在的时候看。瞧他那样子,呆头呆鸟的,就是欠扁……”我恨恨挥拳道。

这世界怎么那么多人欠扁呢?

“唉,大街上那么多人,难道你见一个就要揍一个啊……”疯丫头埋怨道。

“这也不是,要看他的性别,弱是美女的话,多看我几眼,吃点亏我还可以考虑……”

“你……”韩芳颦直接无语了,狠狠瞪我一眼,没好气甩开我的手,气鼓鼓向前走去。

韩芳颦气呼呼的在前面走,我也不在意,笑嘻嘻的,乐得放开胸怀,仔细打量四周的美女,毫不将韩芳颦的生气放在心里。我和韩芳颦是那种没到达一定亲密程度关系的人,有时候与美女没有熟到一定的程度也是有好处的。

比如说你陪她上街,就可以随意打量身边的美女,顺便上去搭讪,调戏几句,她不会管你,也没有权利干涩你。那种感觉十分之爽。你可以拥有旁边美女,享受别人羡慕的目光,同时又可以调戏街上别的美女,这样左拥右抱,比和亲密女人上街感觉是否清爽更加百倍?

嘎嘎。

迎面走过来一个身穿淡绿连衣裙的美女,我心中立刻来了精神,韩芳颦离我有七八米远,那美女向我的方向走来。我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引起她注意,可是要做什么呢?脑子在急速乱转,始终没找到一个有效捷径。

那美女先开了口:

“帅哥,请问梦迷街怎么样走?”

梦迷街?是一个多有诗意的名字啊!~~~~~~~~乖乖的,街道就在我的住处附近,江滨路里转了弯,过了一条桥,向小巷内走去,那边幽深的草地森林就是。严格来说那并不是一条街,里面不是买卖交流的地方,只是情侣们相聚做一些更加亲密动作的好地方。我去过一两次,不过那是和刘铁他们去的。

那次大家喝醉了,一群流氓混混专去那里捣乱,那群家伙喝醉了说要找点新鲜的事做,新鲜的事我们做得多,该做的都做完了,一时之间没有好的创意。刚加入的小惊**贼石破天惊的说出一个历史性的建议:去梦迷街棒打鸳鸯!

这事刺激,我们从没干过,大伙儿一声呼唤,统一同意,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趁着酒兴,大伙儿昂首阔步往梦迷街走去。

梦迷街就有了“流氓混混棒打鸳鸯”这一美丽传说,小惊在那一次提出如此有创意的建议,刘铁觉得他大为可用,擢升为他,一夜之间,小惊声名鹊起,群内身份大增。可见一个人要向上爬一个创造性的想法是多么重要。

在那一次之后,梦迷街时时多了一些没什么事去那里喝酒起哄的混混。

听到梦迷街,我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上下认真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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