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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姐还不稀罕求你

这青年长得贼眉鼠眼的,一看就是一个心思灵活的主儿,他刚才挑头,不过是因为觉得自己能调动大家的支持,但是现在既然有力的一面已经倾向于李烽了,他也没有办法。

只是还是有些不甘心的问道:“李城夜总会是李华强老大的场子,你硬说是你的,有什么证据么?嘿,如果真的是你的,那我就服了你!”

至于单挑?开什么玩笑?

当时青龙就是因为能打架,才被大家推举为大哥的,现在青龙都折在这个小子的手上了,他哪里敢尝试的,还不等于自己送死吗?

李烽见他半天不言语,和声说道:“李城夜总会的产权证明还在我的手中,至于你说的李华强么,我既然叫李烽,你们应该明白是什么意思的!”

众人一听,知道李华强应该是明面上的人物,至于李烽,肯定是他的子侄辈的了,这也是合情合理的。

关键是产权证明,这才是最主要的,如果这东西真的在李烽手中,那就好说了,不在的话,大家对李烽本来就没有什么认同感,大不了再将他一脚踢下来就是了!

反正李烽在花山帮内本来就没有自己的亲信!

如果李烽真的有这个东西的话,那么,倒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投靠对象,这年头,大家都喜欢和土豪做朋友啊,既是老大,又是土豪,那自然是得投靠加巴结了!

“既然大家都不想要单挑,那么就叫我兄弟杨明一声大哥,今天这事情就定下来了,我兄弟做了你们的大哥,绝对不会让大家吃亏。”

李烽抬手,淡淡的说道。

那青年一听,顿时又来了劲儿了,连忙道:“李烽兄弟,我们认得是你做大哥,不是你的兄弟,当然,你是老大,你的兄弟是大家的兄弟,这也没话说,但是我们不可能认两个老大的!”

这话一说,所有人都点头,青龙已经是过去式了,但是不代表什么人都可以做他们这五十个大混子的老大!

李烽微微一笑,拍了拍第一次在人前显得有些发窘的杨明,道:“杨明是我的兄弟,我平日里很少管理花山帮的事情,主要都是他来负责,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够叫他一声大哥,还有,帮里只有最重大的事情我才会参与决定,其他的,还是各位自行解决,你们觉得这样不好么?”

这话一说,虽然所有马仔仍旧都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李烽非要将这个大哥的位置让给杨明,不过给了他身边这个叫杨明的家伙,好像对花山帮更有利一点,至少对自己这些人是有利的!

因为杨明看起来不如李烽强势,如果自己这些帮众不满的话,大可以重新推倒他。

“我叫,明哥。”一个小混混率先想明白了,连忙抢先出来,冲着杨明高声叫道。

杨明这时候还不太能搞得清楚状况呢,自己一直想要做一个混混头目,成为某个小帮派的大哥,怎么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啊?

不用事先招揽人手,不用树立威望,就凭着李烽打一场,再说几句话?

这个小混混一开头,其他人都恭恭敬敬的纷纷叫道:“明哥。”

李烽见事情已定,心也就放下大半,接下来就要靠杨明自己的发展了,他既然把这个位置让杨明来做,自己就不能插手了,管得过多,反而弄巧成拙。

当即点了点头,冲着所有人道:“事情既然已经解决了,那么所有的事情,包括帮会的重新设置,以及我们日常的开销,财务问题,都要重新商量,这事儿杨明会和你们一起解决的,没有问题吧!”

众人显然关注的也是这个问题,看到李烽承诺的,果然不插手,顿时就松了一口气。

接下来,杨明和李烽对了一下眼神,便跟着这些人回到了花山帮的总会,至于青龙,那早就已经成为了过去式,在某个不知不觉的时候,已经一个人拖着短腿偷偷溜了!

而李烽则是留在了原地,毕竟,这里还有一个被下了药女汉子需要自己处理!

据花山帮的几个小混混说,那酒里面可是下了药的,杨明没喝多少,自然是没多大事儿,这李金玲可就有些麻烦了。

花山帮的总会说是总会,不过原本就是青龙的家而已,但是现在青龙已经不是大哥了,所以杨明必须要找到一个新的总会。

那个第一个开口叫杨明大哥的小混混可就占了便宜了,杨明觉得他还不错,就暂时将他家定为了总会。

这些帮众互相叫来了自己熟悉的下线重要的一些小马仔,过了一个多小时的功夫,这个小混混阿强家中已经站满了人。

他们都从通知自己的人口中听到了短短一晚之内帮中发生的变故,其实说的好听一点叫做帮会,难听一点,不过就是混混集中营。

青龙吹嘘的有十倍的数量,其实总共真正属于花山帮的入册帮众,也不过是一百人而已,而在这些帮众手下的非正规小弟们,则是没有资格参加这样的会议的,毕竟,那里面可是连高中生都有的。

杨明虽然是第一次面对这种场面,但是却没有丝毫的还怕,也许他天生就是干这一行的,依靠自己在路上迅速拉起来的亲信阿强,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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