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一道强烈而冰冷的白光打在了幕帘上。
很明显,恶魔之子即将登场了。
乐队演奏的音乐渐渐诡异起来,如同充斥着霉菌、浓雾和白骨的沼泽地里传来的笛声。
观众席本来一直有人在讲话和打牌,买酒送酒的人进进出出,音乐响起后,居然都安静了下来,连专门喝倒彩的好事者都停止了窃窃私语。
帷幕升起。
一个人走上了舞台。
他看上去年纪不大,身材却异常高大挺拔,穿着黑色长斗篷,宽松的帽檐垂落下来,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线条冷硬的下颚,以及苍白得几近病态的唇。
只看身影的话,完全想象不出他的长相会恐怖如魔鬼。
他戴着一副破旧皮手套,黑色的鞣皮微微开裂,明显是别人用剩下的,严重不合手,却仍然看得出他的手指很修长,骨节分明。
莉齐第一次知道,当一个人身材过高和手指过长时,会透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压迫感。
这么一看,这人一点儿也不丑,甚至有些英俊。
观众也意识**这点,感觉受**欺骗,不禁发出嘘声和嘲笑声。
在浪潮般的喝倒彩声中,恶魔之子的表演开始了。
只见他抬起一只手,缓缓摊开。
一簇杏黄的火焰在他的手上燃烧了起来。
与美艳女郎的表演不同,美艳女郎亲近火焰时,观众的视线会集中在她滑腻的胳膊上,担心火焰会顺着她肌肤的油脂焚烧起来。
人们看女人玩弄火焰,就是想看女人于危险的火光之中,赋予火苗婀娜的媚态。
恶魔之子的表演,却是另一种感觉。
莉齐甚至感觉不到他和烈火之间的隔阂。火势扩大,火焰发出蛇一般的咝咝声,转眼间吞没了整个舞台,但只要他做出握拳的动作,上一秒还烧得噼啪作响的大火,便会尽数熄灭。
然而,尽管他与烈火是如此亲近,几乎融为一体,叫人分不清火与血肉的界线,神色却至始至终都冷漠无比。
这种奇异的反差感,使节目的演出效果更为出色,仿佛只有天才和疯子才能创造出来的怪诞世界。
表演告一段落,恶魔之子猛地一抬手,熄灭了所有火焰,然后,走进了舞台侧翼的笼子,笼子旁边站着两个扛着步枪的打手。
直到这时,人们才发现,他手脚均扣着沉重的铁链,铁块爬满了锈蚀和血污,令人惊惧。
看来,马戏团并没有夸张,而是真的认为他像沼泽地的短吻鳄一样危险恐怖。
莉齐忍不住拿出那张传单,看了又看。
传单上并没有写他做过什么坏事,只说他有头脑,有天赋,曾从短吻鳄的口中逃生,不到半年就学会了马戏团所有成员的才能。
按理说,这样一个人,应该备受崇拜,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被追捧的对象。但因为他过于恐怖的长相,于是,不仅没有受到崇拜和追捧,反而被人恐惧,失去了尊严和自由。
男人被表演吸引了全部注意力,没有注意到锁链与笼子:不知道这位恶魔之子是不是巴黎人可以说是相当高的评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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