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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又不惜版面在头版显着位置刊登了一篇“道歉告示”,而这位记者不但一点事也没有,后来据说还当了官。举这个例子并非我对这位同事过不去,我只不过是借事说事而已。不难看出,之所以在这家省级新闻单位老是出现这些咄咄怪事,不能不说与报社领导有着千丝万缕的关係!同样是南方报业的员工,同样是活生生的生命,同样是记者,我们相同的采访结果却会有如此大的差别!当我们这些新闻记者不顾威胁恐吓,不顾生命危险,为弱者执言仗义,为社会激浊扬清,为民众的利益大声吶喊之时,又有谁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1999年8月底的一天,我收拾行装,踏上前往首都的火车,从次竟一去不再回头。那一天,当我带着满身的伤痛离开羊城时,曾在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中大力声援我的泰国侨胞谢先生,得知我要离开南方北上求学后,特意派他在广州工作的弟弟谢崇宣先生为我送行。在广州火东站,忠实的读者黎世冬在他的弟弟黎世军的陪同下,也特意赶到车站为我送行。这时我才获知,由于那次在银河村被治安员打伤后,他已落下了终身的后遗症,已无法像以前一样从事体力劳动,而只好做起了摩托车拉客的生意。在火车站,面对这几位前来为我送行的朋友,我百感交集,热泪盈眶……

2002年3月4日的一天夜晚,华灯初上。正在北京长安街头匆匆行走的我突然接到远在南方的昔日同事、此时正在出租屋里复习考研的曾华锋的电话,他在那头颇为感慨地对我说:“石野,我们虽然都离开了南方都市报,但报社没有忘记我们这些人,同事们没有忘记我们……”此时正在复习考研的他,也像我一样,经常在晚饭后外出散步,这一天,他在广州天河街头散步时,像往常一样买了一份当天的《南方都市报》,时值《南方都市报》改为日报后的五周年纪念日,在由老同事谭智良以“西凉”的笔名发表的一篇纪念文章中写道:“……想起来了,下面的人不得不敬:石野、曾华锋、罗斯文。想当年,你们也曾风里来雨里去,写下不少有影响的报导。《南方都市报》是个大舞台,只要尽情表演,就会获得掌声。你们谢幕离去后,是否有过留恋的时分?……”当曾华锋在电话里将这段话念给千里之外的我时,我忍不住热泪双流……三年来,这可是我离开报社后第一次流泪!那是百感交集的泪水!

是呀,谁说我们不爱自己的报社呢?谁又说报社不爱我们呢?想当初,当我和我的那些年轻的同事们,怀揣着美丽的梦想,沸腾着青春的热血,不计报酬,不讲名利,有的更是满怀委屈和痛楚,为了新闻事业,不惜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儘管挨打受骂,儘管流血流泪,甚至几乎丢失自己宝贵的生命,但他们像我一样无怨无悔。那里虽然有难言的缺憾,但也有我们奋斗的艰难和战斗的快乐,有我们尊敬的师长,更有我们并肩作战的亲如兄弟姐妹的同事们。虽然时过境迁,虽然供我们成长又给我们留下了永远伤痛的地方已成为昨日黄花,但她却早在我们青春的道路上长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我不能忘记。我不会忘记。

第九章 广东最大谋杀案的新闻背后第69节 记者的合法权益

在广东新闻界谁都知道,1999年秋,《南方都市报》有个叫石野的记者因为祈福新村那宗特大凶杀案而遭到当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我自己则心知肚明。说到此,又不得不提起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作为一名从南到北、在新闻战线上战斗了十年的政法记者,经历的风风雨雨可谓是太多矣,不但遭到不同地方的威胁、围攻、毒打、诬陷、诽谤和非法拘禁,多次历经法庭上的诉讼,更遭受到来自新闻单位内部某些人的打击报復。这不由让人深思,为什么至今没有出台一部专门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新闻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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