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小鹿迈近了一步:“真不去呀?您真不去,我可走啦?”
这回未等小鹿回答,卧室房门忽然一开,是程廷礼走了进来。
程廷礼做了长裤衬衫的打扮,两隻袖口整整齐齐的挽到小臂,衬衫领子雪白浆硬。微笑着走到小鹿面前,他柔声说道:“我就知道,除了我之外,旁人也请不动我的小宝贝儿!”
话音落下,他不由分说的拦腰抱起了小鹿。小鹿这几天在急剧的消瘦,躺在他的臂弯里,简直快要没了分量。而他托着小鹿原地转了个圈,逗孩子似的鬨笑一声:“飞喽!”
小鹿没飞,小鹿脚上的拖鞋飞了。莫名其妙的望着程廷礼,小鹿不知道他怎么忽然又恢復了多年以前的干爹模样——那时候他时常对着两个孩子开玩笑,会抱着他们“飞”,还会对着他们伸舌头学狼狗。
小鹿受不了他这幅老烂漫的样子,既然父子的关係已经名存实亡,那就把前尘旧事全部忘掉才好。他不喜欢变,千变万化的人或事,会让他招架不住、承受不了。
程廷礼把裹着睡袍的小鹿抱到了二楼书房里去。
他的书房什么都可以缺少,唯独大写字檯是一定要的。在写字檯后的大沙发椅上坐下了,他让小鹿坐上了自己的大腿。右手握着一支钢笔,左手掀起睡袍揽住了小鹿的腰,他先是漫不经心的在一份份文件上签字,签着签着,他忽然停笔转向了小鹿:“是不是早上洗过澡了?”
小鹿一点头,不知道他又要干什么。
程廷礼笑了,将钢笔尾巴送进齿间咬住,他随即拿起钢笔帽,套上钢笔头旋了几旋。然后拉开抽屉把钢笔往里一丢,他随即对着小鹿竖起一根手指,神情诡秘的低声笑道:“干爹让你高兴一下!”
说完这话,他伸长手臂在写字檯面上来了个横扫千军,整整齐齐的文件立时噼里啪啦的落了地。而他随即抱着小鹿起了身,把小鹿平放在了写字檯上。小鹿猝不及防的仰卧了,上半身有着落,屁股往下却是依然悬着空。而程廷礼顺势扯开了小鹿的衣带,衣带一松,睡袍前襟随之左右滑落,小鹿雪白的袒露了,两条腿则是落入他的手中,被他托着腿弯分了开。
俯下身凑上了小鹿的胸膛,程廷礼开始细细碎碎的吻他,从锁骨一路吻到肚脐,又含了他的辱头,津津有味的吮吸。
小鹿伸开手臂侧了脸,咬牙抵抗那一阵阵的痒痛。原来这就是程廷礼所说的“高兴”,他想,可这其实并未令他高兴。躺在冰冷梆硬的写字檯上,他只是感觉难熬。
这个时候,程廷礼的嘴唇一路向下,渐渐逼近了他的股间。他那紧缩着的入口处有赫然的血痂,然而的确是洁净的,颜色洁净,气味也洁净。程廷礼很多年没这么伺候过谁了,所以对着这一处部位,他先是犹豫了一下,随即才探过头,对着那里呵了一口热气。
然后伸出舌尖,他轻轻触碰了那一处入口。而在双方相触了一瞬间之后,写字檯上的小鹿猛一哆嗦,甚至是欠身作势要起。程廷礼立刻抬头对他笑了笑:“别怕,这一次绝对不会让你疼。”
小鹿瞪着他,嘴上没说话,心中则是惊恐——和这种挑逗相比,他宁愿程廷礼让自己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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