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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陆春归下次来捡柴是什么时候呢?他以前也没有这么注意观察过她,不知道她们家大概多久来捡柴一次啊!

对了,要不就看她家院子里的柴跺,只要柴少了,她们就肯定要去捡柴的嘛……

沈青岩还没想出个具体时间,半天沉吟不语让陆春归误会了,他是不是不想带上她啊?

现在他会拔鸡毛、也会洗鸡、还会烤鸡,完全用不上她了啊!

陆春归有些沮丧,她好像一无是处?

再一无是处也得绞尽脑汁想个优点出来!

陆春归厚着脸皮柔声问道,「你什么时候来,告诉我,我跟你一起来!我可以,我可以捡柴,我还可以帮你拎山鸡,节省你很多烤鸡的时间!好不好?好不好?」

这样绵软的语气,住在陆春归心里的老太小人儿都要起鸡皮疙瘩了。

哎,人生在世,该装就得装,这个沈青岩的大腿她是要抱定了,装下可爱天真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好。」沈青岩言简意赅。

他终于同意了!抱上大腿了!以后有烤山鸡吃了!

她想跟自己来!她让自己什么时候来就告诉她!那以后就可以经常看见她吃鸡肉的满足笑容了!

两个人心里的小人儿都在雀跃着,可表面上两个人都显得很平静,风淡云轻。

作者有话说:

今天看到多了个作收,高兴得□□,今天要更新六千!

下午的更新大概在三点或六点,什么时候码出来什么时候更!

我是蠢作者一个,点下专栏带我走吧!

第17章 让人看见不好

吃完了山鸡,把地上的余火扑灭,两个人再次穿行过林子。

有了两次相对而食的经历,又有了再次捉山鸡的约定,两个人之间就有了一种不为外人所知的小秘密。在回程的路上,沈青岩仍然走在前面,跟陆春归保持着七八米的距离,仍然是陆春归走得快,他就走得快,陆春归走得慢了,他就跟着放慢脚步等她。

两个人一路上都没有再交谈,各自揣着喜悦的小心思沾沾自喜,都觉得今天已经有了很意外的收穫。

走了约二十多分钟,沈青岩停了下来,「你等等我。」

说完就往一片灌木丛走去。

他走到那灌木丛前时,陆春归才看到那里高挂着几大串红艷艷的野果。

陆春归不识得那是什么野果,每粒就像珍珠大小,一簇簇的,像火一般的颜色,在枝头特别醒目。

沈青岩走回来时,手里就捧着那些野果,献宝似的递给她,「这些果子,给你。」

他的手很大,红红的野果在他的手掌上堆成了一座小山丘。

陆春归吃他的多了,已经养成了习惯,也不客气,拿过来一串尝了尝。

汁多味甜,味道十分可口,在吃完烤山鸡这道大餐后,再吃上几颗野果,再舒服不过。

陆春归突然觉得自己也太有口福了。

吃半个烤山鸡,再吃野果,肚子已经十分充实了。这还是八十年代的生活吗?她过的是二十一世纪的小康日子吧。

她笑眯眯地向沈青岩道谢,看他一个都没动,就叫他也一块吃。

沈青岩摇头,陆春归劝道,「你吃嘛,我一个人吃多没意思,你也吃嘛!」

话音才落陆春归就掉了一身鸡皮疙瘩。她怎么仿佛狐狸精上身似的,不由自主地就用这种嗲声嗲气的语调和沈青岩说话。

但沈青岩显然很吃这一套,他顺从地捏起一粒野果也吃起来。

一个一个地吃,很斯文,很节制。

陆春归笑了,「你这样吃得吃到什么时候,多吃点,一次吃几个才快。」

她说着一次把几粒塞进嘴里,做了个完美示范。

少女银铃般的笑声里,沈青岩觉得那种被架在火上烤的感觉又回来了,他哑声问,「好吃吗?」

「当然好吃呀。」

「好吃那就多吃点。」

嗯,还是劝她吃烤山鸡时的那一句。这个少年的词彙真匮乏。

陆春归想着,嘴里老实地拿起野果吃了起来,可惜肚子不争气,虽然好吃,她却打了个饱嗝,「吃不动了。」

「那就带回去吃。」

陆春归想说我不带,给家里的弟弟妹妹吃不如给你吃。幸亏智商没有彻底不在线,这些话在舌头打了个转就吞回了肚子里。

沈青岩把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汁巾递给陆春归,「嘴擦擦,别人看见不好。」

那条汗巾,颜色有些发旧,用的年限显然不短了,但是很干净。

陆春归犹豫了几秒钟就接过来擦嘴唇。

沈青岩估计是偷吃的高手吧!吃了完抹抹嘴,不让人看到一嘴的油光,确实是很重要的。

明明只是个小小少年,怎么这么体贴呢!陆春归在心里嘀咕着,以后不知道是哪个妹子有福气嫁给他。

能捉山鸡,会摘野果,嫁给他,还细心体贴。嫁给他,妥妥地不会饿肚子。

这可不是二十一世纪,二十一世纪姑娘嫁人要求有房有车,八十年代嫁人只要求能吃饱穿暖就好了啊!毕竟这时候大多数人家都在温饱线上挣扎着呢!相比陆家从早到晚一日三餐的水煮地瓜和酸菜汤,沈青岩又是烤山鸡又是解油腻的野果子,荤素搭配营养得当,简直是神仙过的小日子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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