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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这次要刻意地去找。”

“现在得找个法官签张搜查证。”

屠夫的脸上现出光彩,从他的上衣口袋抽出一张折得整整齐齐的文件。“早就搞定了。”他说,“警察之友,葛拉蒙德法官,有求必应。”

雷迪把咖啡一饮而尽,推回椅子。“现在就过去吗?会不会太早了?他说不定还在睡觉呢。”

“那就把他叫起来。”

在路上,雷迪说,“你觉得克雷顿是那种会拿纪念品的凶手吗?”

“我瞧不像。”

“是啊。那是连环杀人魔才会搞的把戏,对吧。我没在费雪家看到什么杀手留下的特殊记号。”

“这都要感谢勤快的清洁先生。我同意你的看法,两个醉鬼想上床,不知道是做了一半的当口,还是完事之后,其中一个把另外一个勒死了。”

“我不知道他醉到何种地步。”

“我猜他是醉得人事不省,甚至丧失了片段记忆。杀了人,连自己都不记得。出了卧房,他下意识地把衣服穿回身上,根据潘科的说法,费雪的衣服散落在客厅里,想来,克雷顿也不可能衣冠楚楚地进卧房吧……”

“穿衣服的时候,他顺手把那隻兔子揣进兜里,第二天,他忘了杀了费雪的事情,当然也搞不清楚那隻兔子是从哪里来的。如果……”

“如果什么?”

“如果他回到家,顺手把衣服一扔,倒头就睡,根本不记得他曾经拿过一隻兔子,或是随手一摆……”

“兔子可能还在他家。”屠夫说,“就算是他在抽屉的角落,或是夹克口袋里面,发现这隻兔子,也没有理由把它扔了。顺带提一句,我在申请搜查证的时候,说我们要找的是小雕像,没用神偶这个名词。”

“聪明。”

“但是,他为什么要顺手拿起一隻兔子呢?这你可有解释?”

“我们刚刚不是说他已经醉得可以了吗?一个醉鬼做事还需要理由吗?”他耸耸肩。“也许他就是喜欢兔子。”

楼下大门的门铃响了,很长的一声,不肯罢休。他正坐在桌子前面喝咖啡,听到门铃,看了手錶一眼。还不到九点,谁会在这个时候按他的门铃?会不会是跟苍蝇一样的媒体又找上门了?总不成上个星期应该出现的耶和华见证会的传教士,今天终于来了?

他还没盘算完呢,门铃又响了,还是连响了两次。他知道是谁了,否则还会有谁这么没耐心,这么肆无忌惮。是他们吗?他按下通话钮。“找谁?”

“我们是屠夫警官跟雷迪警官,克雷顿先生,可以上来吗?”

“不行。”

“克雷顿先生,如果你放我们进来,就省得我们在邻居面前吵架了。”

现在又是克雷顿先生了,他注意到了。因为他们还在楼下,等到他们上来,就不会跟你闹这套虚文了。“你们不能问我任何问题。”他说,“我用不着,也不想跟你们说话。”

“克雷顿先生——”

“走开。”他说,关掉了对讲机,还没走回书桌前,电铃又响了。他不理它,但是,电铃还是响个不停,他只好走回对讲机,叫他们走开。

“克雷顿先生,我们不会问你任何问题,你也用不着理我们,但是,你得放我们进去,因为我们手上有许可证。”

“什么证?你们又要逮捕我吗?你们已经逮捕过我了,我现在是保释,记得吗?”

“我们手上有搜查证。”

“你们已经搜过了。”

“这是一张新的搜查证,克雷顿先生,而且——”

“你们等一等。”他跑回书桌,在一张小纸条上,找到了律师的电话。问题是:温特斯有这么早上班吗?

他有,而且他认为克雷顿碰到这种事,本来就应该第一个通知他。“你不用回答任何问题,连嘴都不必张。”他说,“如果他们手上真的有搜查证,就放他们进来。他们现在在哪里?”

“在楼下大门口。”他说,话还没说完,就听到有人在敲他的房门。“刚才他还在门口,不知道是谁放他们进来的。他们已经上楼来,敲我的门,要我开门。”

“先不要开。”

“好。”

“告诉他们你要先看搜查证才开门。”

他把这个指示传递给大门另一边的屠夫与雷迪。其中一个——大概是雷迪,因为他的声音比较尖一说,他们很乐意展示搜查证,但是得先开门才成。接下来,他在警察跟温特斯之间往返传话。他们不肯从门底塞进来,双方各退一步,门先开个几英寸,链闩可以扣着,等他看完搜查证,再把门全部打开。

他把电话夹在肩上,温特斯跟他说,搜查必须要有明确的标的物,不能以一般物证的名义进行二次搜查,而且这个明确的目标物还得是上次他们并不知道的新线索才成。原委要在搜查证上面陈述清楚,不能有半点马虎。

他阅读用的眼镜放在书桌上,他只得斜睨着他们手上的文件,才没一会儿,就发现不用那么麻烦。搜查证上的文字很短,有几段是打字的,比标准公文字体更大。“‘蓝色兔子小雕像’。”他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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