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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

如此说来,这螳螂能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口水洗脸,不是比人还文明、还卫生吗?

用手肘擦完脸,它又开始一点一点舔它的钳子,也可以说舔它的下臂和手指。你几乎可

以听见,它像婴儿吸手指似地「啧啧」有声,也有点像吃法国「龙田螺」之后的老饕。吃完

田螺还舍不得那点烤出来的汤汁,得用麵包把盘子擦干净,擦完了,看手上弄到一些汁,又

把手指伸到嘴里舔干净。

这真不文雅,却常发生在法国士绅和名媛的身上。他们不觉得不雅,还觉得是对主人的

一种奉承,表示东西太好了,好得让人忘了礼貌。

想必螳螂也是忘了礼貌。在它那钳子之间,一定还沾了许多汤汁,让它余味无穷。

它的手显然是復原了,否则如何抓虎头蜂,又怎么把手指,一根、一根送进嘴里,做得

如此细腻而从容呢?」

我兴奋极了,觉得是了不起的成就。不是自夸,这世上有几人给螳螂接过骨?又有几人

动过螳螂的手术?而且成功了。

我决定再去抓一隻虫进来,让它享用。而且才出门,就见一隻「黄夹克

(yellow Jacket)」在享用我的美人蕉。它不是吃花粉,而是钻进美人蕉的「叶鞘」里喝

水。美人蕉在大热天是救命的东西,因为它的叶片大,又斜斜地伸着,即使不下雨,凝在上

面的露水也会滑进它的叶鞘。我不知道美人蕉是不是用这方法收集水分,只知许多小虫都靠

这个「小池塘」过活。

黄夹克也算黄蜂的一种。我不知道它的学名,只晓得美国人都叫它黄夹克。它才钻进叶

鞘,就被我的塑胶袋堵住,居然还不知道,径自喝水,喝完退出来,起飞,进了我的塑胶

袋。

不知道它如果没喝水时已经发现被堵住,还会不会继续喝,抑或立刻想办法「突围」。

如果是我,知道突围已不可能,我一定喝。就好像有一阵子空难特多,我出去旅行时,都祈

祷,如果非死不可,请让我玩完了,到归程才「出事」,不要刚出发,就掉下去,太冤了!

就算知道必死,总也得把现在好好过了,对不对?谁不是如此呢?每个人都知其必死,

每个人也都猜想自己不会马上死,所以能好好地活着。所有的匪徒、暴群、恶主,也都以这

方法,用最少数的走狗,对付大多数的善良百姓。百姓们都知道如果一起抗暴,自己人一定

赢,但是自己可能死。于是在避免自己送死的想法下继续忍受,忍到最后还是难逃一死。

千岛湖事件遇害的人,如果先知道会被杀,可能乖乖走到船舱下面去吗?他们一起反

抗,就算死伤几人,匪徒能不被制伏吗?一枝枪、一颗子弹,能杀一百个人,就是这个道

理。

「黄夹克」显然是个「达人」,喝足了酒,上刑场。

进去了,「黄夹克」开始飞扑。从盒子的每个角度,试着突破重围。又倒挂着,在盒盖

上爬,对着每个通气口,极力地想钻出来。可惜,身子太大了。这正是老子说「吾所以有大

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的道理。

盒子那头,螳螂依然在洗脸,还在左扭扭头、右伸伸腰,好像作马王堆帛画上的「导引

之术」。相信它这看来从容,而且无欲的动作,正是为下面的杀戮热身。

守了十几分钟,看来一时不会有好戏,我转去厨房找东西吃。

老婆切了一大块「维吉尼亚火腿」,放在微婆炉里热了一下,又放上一片凤梨,还倒了

杯牛奶给我。我突然灵光一闪,去书房把螳螂盒子拿过来,放在餐桌上,三个人一边吃东

西,一边观赏。

「多残酷啊!一边吃,一边看别人杀。」老婆说。

「多残酷啊!一边杀,一边看别人吃。」我说:「这火腿如果不杀,是哪里来的?不但

杀!还调味、腌渍、绑起来入味,再运出去卖、买来切、切来热、热来吃,人残不残酷?所

以说,是我们一边杀,一边看「它」吃。这就好比预先买好凶器、观察形势、算好时间杀

人,是『谋杀』,要罪加一等。至于临时见财起意、夺财杀人的是『非预谋杀人』,罪轻一

等。人的杀生,都是谋杀。」

正说着,盒子里传出一阵骚动,以为战事已经开始,却见螳螂还在作「导引之术」,真

正的骚动是从盒底传来——

那隻黄夹克跟虎头蜂一样,也钻进了大黑蜂的尸体里,而且不但钻,还不停地拍翅膀,

抱着尸体上下翻滚。

「它好像在打架。」女儿说。

「跟死掉的大黑蜂打架。」我说:「它不知道它的必死,是因为我造成的;也不知道真

正的敌人是螳螂,却以为自己的厄运是同类的大黑蜂造成的,所以去咬大黑蜂。」

「死了,为什么还咬?」女儿问。

「这叫鞭尸。」

「不要跟小孩说这么多。」老婆把子推到我前面,又对女儿说:「吃东西,不要看。」

盒子放在眼前,我一边低头切火腿,一边看。发现「黄夹克」一下子不见了,原来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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