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目前的解释是什么?”
“个人的因素,个人的特质,罗仑斯·布朗的特质。他不喜欢暴力--他无法强迫自己做出任何身体暴行。他真的无法躲在门后面,猛击那孩子的头。他却能布好一个笨陷阱,人走开,不要看到事情发生,眼不见为净。”
“是的,我明白,”我慢吞吞地说。“又是那胰岛素药瓶的怪行?”
“正是。”
“你认为他没让布兰达知道就动手?”
“这说明了为什么她没把那胰岛素药瓶丢掉。当然,他们可能串通好了--或是可能整个下毒的诡计都是她自己想出来的——一个让她疲累的老丈夫死去的简单好办法,而且是最好的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过我敢打赌那笨陷价一定不是她布下的。女人对那种机械原理的东西是否有效没有丝毫信心。而且她们这样是对的。我个人认为怪异的是,主意是她出的,不过她让她那昏愚的爱情奴隶去做。她是那种一般来说会避免自己动手去做任何不确定的事情的人他停顿下来,然后继续:“有了这些信件,我想检察官会说我们这个案子成立。
他们可有得解释的了!然后,要是那孩子设事的话,那么一切就都美极了。”他瞄了我一眼。“就是娶到一个百万新娘,滋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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