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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反击

刘婶提了点子后,改而以过来人的身份、和张大郎几人说起崔氏替妙儿再议亲的坏处:“这一女许二家,自来便是件极其坏名声的事!这女子一旦定了亲后、还和别家的小子有了婚约或是纠缠不清,那今后可就是浑身长嘴也都说不清楚了!听说因这样的事闹到官府去的人家有不少呢……”

刘婶的话让张大郎几人再次陷入了沉默,张大郎自是想着除了赶去徐家澄清误会外,还要马上阻止崔氏替妙儿和别的人家议亲,这样才能让这件事不再恶化下去。而妙儿则听了刘婶的话后,则想到了前世查论文资料时、看到的一则小故事……

那则故事具体讲了些什么、妙儿已经记不大清楚了,只大约记得故事讲一庄姓女子先与王某有了婚约,后对柳某一见钟情、依着三书六礼的规矩下嫁给柳某。王某知道后大怒,拉着新婚夫妇上了官府,状告庄家一女许二夫,要求官府将庄氏判与他为妻。

当时柳某在官老爷面前替自己辩解道:“某于外姑(案即岳母)王氏处纳采娶妻,非越礼私诱、乃是明媒正娶,家人大小皆熟知之。”

但即便柳某是按照三书六礼的规矩娶了庄氏,但县官却依旧把庄氏判给了王某,理由是“王家先下彩礼,合归王家。”

这个故事在当时极具代表,因此妙儿当时查古代婚姻律法时,曾仔细的研究过,也做出了总结———官府在判决庄氏究竟是王某之妻、还是柳某之妻时,是不会去询问女方当事人的意见的,只会按照律法规定来下判决。

而律法明言规定,只看谁先下彩礼、先定婚。而这则故事里是王某先下了彩礼的,随后庄氏才与柳某“偷成婚约”——即偷偷的与柳某订立婚约。

因此柳生虽然也是“纳采娶妻”,却被官府以王家纳采在先为由、把庄氏判给了王某。这说明古代结婚的礼俗虽然复杂,但是纳采(下彩礼)才是最关键的一点。而且柳某的“纳采”虽然不是公开进行,但是它对于确定柳庄结合乃是“夫妻”关係,不是“夫妾”关係也是极为重要的证据!

且先不细说古代的婚姻律法如何,却说妙儿记起这则印象深刻的小故事后,马上记起当年张徐两家定亲后,尤氏很有先见之明———当时尤氏别的都说可以慢慢商讨,但却要求徐家必须先下彩礼、把亲事定下来!

也就是说徐家既已纳彩,那就算崔氏再把她许给别的人家、把亲事给搅混了,妙儿也不怕有人故意来闹,只要拿律法规定来当凭着,那这场闹剧最终只能根据徐家已先纳彩、而要以徐家为先!

不过这条律法却不能保证徐家不因嫌弃妙儿而退亲……因此让崔氏不再使坏给妙儿再议亲、不给徐家退亲的藉口,才是最关键的一点!

这点妙儿觉得不难做到———只要把北宋律法搬出来吓唬崔氏,崔氏毕竟只是个见识浅薄的妇人,那些妇人间的弯弯道道她虽然敢玩,但这并不代表她敢触犯律法!因此只要把律法搬出来,崔氏一定会就此作罢,不敢再随意替妙儿议亲、以免惹上官司!

只不过妙儿当时查的是唐代婚姻律法,她不能确定北宋是否也有这样的律法,于是妙儿略微思忖过后、开口对张大郎说道:“大哥,你能不能上衙门去打听看看,看那些因一女许二家而闹到官府的人家,官老爷最终都是怎么决断的……”

“妙儿,你让我打探这个做什么?”张大郎不解的问道。

“打探清楚了,我们才晓得崔氏私底下替我再议亲,究竟有没有触犯律法!若是触犯了律法,那我们只要拿律法吓唬崔氏一番,她自个儿就会赶紧收手抽身,不让这件事再往坏处发展了!毕竟崔氏虽然心狠胆大,也没胆大到不怕被拉去衙门打板子!”

在北宋,女子若是被拉去过堂,乃是件极其丢人的事儿、会被人指着脊梁骨说閒话,更别提被拉到大堂当众打板子了!

因此张大郎一听了妙儿的提议,立马觉得这是个快刀斩乱麻的好主意,于是他说了句“我这就去打探”便匆匆忙忙的出了家门,一路往城里奔去。

这件事是一刻都不能再耽误了,因此张大郎很快就打探完消息赶了回来,并把打听到的消息一五一十的告诉妙儿。妙儿总结了张大郎打探到的消息后,马上欣喜的发现她的猜测是对的———唐宋律法本就相差不大,她所知的唐代律法在北宋也是行得通的!

于是妙儿心里很快就有了对付崔氏的主意,第二天直接就找上了崔氏:“我知道你心里打的是什么主意,我劝你还是儘快收手,不然这事最终只会让你后悔莫及。”妙儿也懒得和崔氏废话,一上来就把话给挑明了。

那崔氏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在妙儿面前扮慈母,只见她一边亲昵的抓了妙儿的手,一边柔声细语的问道:“四娘,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误会我了?我没打什么主意,我之所以重新替你议亲也都是为了你好,那徐家早就没把你当成未过门的儿媳妇了,他们实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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