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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地有多厚 手有多臭

  那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年代,无数传奇人物出一颗颗璀璨的星辰一般闪亮一时。

    比如荒野游侠阿拉贡,他是天生的亡灵神恩眷顾者;

    兽族的传奇雷克萨,他是比蒙祭祀的神话,甚至被认为是比蒙至高神战神的化身,带领三大超阶魔兽横行战场;

    矮人族历史上最杰出的人物,有雷神之子称号的金;

    精灵族一族的超级神箭手莱格拉斯等等传奇英雄至今为人们所称道。

    但是这些顶尖的武者和魔法师最多也只是改变一场战役的胜负,真正改变了战局的还是当时的大陆第一名将,战神?奥尔巴赫!

    奥尔巴赫武技魔法水平不为人知,不过想来不会太高。那个年代爱琴的元素文明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甚至都还没有形成现今这样完善的体系。而魔族才是元素文明昌盛的代表!按照神话传说中的记载,能使用禁咒级别的强者不下百人!按照如今爱琴的魔法规律,能够凭自身实力施展禁咒的,至少也是魔导师了!

    奥尔巴赫的名望并不是他个人武勇有多么了不起,而是因为他是一位无比杰出的军事家!正面战场指挥作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旌旗所指魔族溃不成军。魔族对于他的恨意绝对远在爱琴其他超级英雄之上。

    相传奥尔巴赫曾经遭遇魔族顶级高手刺杀数十次,全都是魔界顶级强者,但是奥尔巴赫全都侥幸逃生。除了身边有大量武技魔法出众的顶级强者外,也因为他有亦件刀枪不入的宝衣,蓝海苍茫!

    “你那要是蓝海苍茫,我家家丁穿的就都是米特龙根精金甲!”莫小过不屑的说道,夜寒霜等人也恍然,后世千万年来有无数人自称自己穿的就是蓝海苍茫,企图和奥尔巴赫拉上一点关系,不过全都被证明是假的,眼前这个,呵呵,唉~

    杰尼斯张张嘴,显然没有敢争辩,最终还是只好低眉顺眼的说道:“不管怎么样,这件袍子还是值点钱的吧,给我换一百个金币!我要翻本!”

    “一百个金币?”莫小过撇嘴,“你做梦,看在你是学院的老师的面子上,算你十个金币,行就行,不行就拉倒!”

    “就这么定了!”杰尼斯想都没想就答应了,递过衣服,莫小过让手下给了他一百个银币。然后随便点了一个壮汉打手和杰尼斯两人就地赌了起来。显然这些壮汉在充当打手的同时,也会一点赌术。

    赌的方法让一边的夜寒霜眉头直跳,骰子,最最简单的,单双!这个,简直就是小孩子玩的东西啊?最起码也得赌大小吧?这个单双几率未免太大了?

    不过很快,夜寒霜就发现不对了,夜寒霜幼年,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很是痴迷过一段时间赌博。甚至还研究过一段时间赌术。后来被他老爸用棍子逼着戒掉了。赌瘾虽然已经没了,但是技术大多还保留了下来。这也是为什么他的眼力和听力远远强于一般人的原因,都是练习赌术的时候锻炼出来的。

    夜寒霜看的清楚。莫小过派出的那个壮汉每次都是摇完骰子,然后再让杰尼斯猜单双,不但没有使用任何作弊手段,甚至连技巧都没用一次。可是,就是这样二分之一的几率,杰尼斯竟然连输了四十把,每次两个银币,已经输了八十个银币也就是八个金币了。

    “我擦!”一边的李残念喷了,他不赌不代表看不懂这么简单的赌局:“这这这,怎么会有运气这么差的人?”

    边上一个显然是高年级的学生呵呵笑道:“新来的吧?呵呵,你们不知道,这位杰尼斯教授赌术、运气、手气之差绝对是让人匪夷所思的,他啊,号称……”

    那个学生还没说完,杰尼斯已经开骂了:“擦,还真是地有多厚手有多臭,这次,我全压了,一把定胜负!”

    那个学生耸耸肩,夜寒霜等人一头冷汗,地有多厚,手有多臭……这个话,怎么感觉那么熟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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