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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又向西跑了三天,向北跑了两天,又向东跑了一天。

我不顾饥渴、不眠不休,疯狂地找,鞋子磨穿了,双脚磨出了大血泡,嗓子喊哑了,眼睛被风沙迷得生疼,衣服又脏又臭,甚至破烂成条状。

可是,我依然没有找到我的小豆子。

大约一个月后,我回到了家,来到了落满枯枝败叶的院子里。家里仍是老样子,厨房、猪圈、卧室都在,只是猪逃走了,鸡也散得只剩下皮包骨的一隻。

我很疲惫、困乏,看着四周冷冷清清的一切,心里很奇怪,甚至只想机械地喊一声:“老婆,我回来了。”

脚不自觉地把我带到了厨房。不成形的馒头烧成了碳,鼻子里充满了焦糊的味道。我有些莫名其妙,甚至有点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很饿,于是就啃起了早已干瘪的胡萝卜,把那剩下的一点花雕酒也搬出来。

我又想吃肉,于是生了堆火,在鸡舍里抓了仅剩的一隻鸡,用菜刀砍断鸡脖子后,扔到了厨房的火堆里。

看着鸡的羽毛噼啪地烧着,皮肉变得焦黄,香气瀰漫在整个厨房里,我忽然变得很期待,于是不断地添柴火。

柴火越添越多,火苗越烧越大,最后终于连厨房也烧着了。

正值中午时分,滚滚而起的浓烟惊动了四邻。等隔壁的二叔把我从烟熏火燎的厨房里拉出来的时候,火已经蔓延到整个房子。

附近的村民很快跑了过来,大喊着:“着火了!救火啊!”有人热心地拿了盆子、水桶来灭火。但是烈火炎炎,很快噼噼啪啪地吞没了整个房子。

众人一阵惋惜,见我一直低着头,捧着双手,自己房子着火了也不着急,都奇怪地围了过来。

有的在我眼前摆摆手,有的拉扯我的头髮,有的在我耳边大声说话:“你家房子着火了!”

虽然周围乱糟糟的,可我只是低头呆呆地看自己的双手。

过了好久,我才抬起头,放下了一直捧着的双手,脸带笑容地宽慰大家:“让大家费心了,不就是烧个房子嘛!小事儿!”

☆、梦醒时分

大约在二十年前,在一个小竹筐里,我从一路颠簸的睡觉中醒来,一睁眼就看见一个白鬍子老头,他说他是我舅舅。

那大概是我人生的开始,接着我知道了我来到的这个起伏不平、多河沟多黄土的陌生地方叫做狗儿洼,后来我认识了拖着小辫的毛毛和淌着鼻涕的李蛋。

五年前,我跟毛毛在花了半年时间修建的一座新房里结了婚。

结婚的当晚,喝醉酒的李蛋跟我打了一架,我把他的鼻子打出了血,他倒在我脸上脖子上胡抓一气,第二天,大家看我脸上脖子上的伤痕都以为是毛毛所为。

毛毛也不否认,因为她埋怨我结婚当晚回到洞房倒头就睡,便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一年前,我和毛毛、小豆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毛毛操持家务和田地活计,小豆子端着碗边走边吃还边撒着饭,后边跟着一群鸡欢快地啄食着地上的米粒。

我养尊处优,整日里赌赌钱,找找乐子,抱着毛毛睡觉,跟小豆子逗着玩。那时候的我确实无忧无虑,算起来,应该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光。

但现在,我先没了老舅,后没了毛毛,小豆子也丢了,最后房子整个也烧掉了。

可我还活着。

我活着,可又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了。

还是那日,在目睹房子被大火烧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再次躺在院子里很快睡着了。

在梦中,我看见了毛毛。她的样子模糊,但可以看见她的表情是在笑,她手里拿着本书,坐在秋韆上,好像读着。

忽然轻缓的音乐响起了,毛毛在唱:“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喵喵喵,猫咪来,叽哩咕噜滚下来……”

这首歌是毛毛唯一能唱完整的歌,她对着书反覆唱着,声音很轻柔。

即便我知道毛毛从来不识字——她坚持认为识字是爷们的事,毛毛已经不在了,可是我的心还是轻飘飘起来,处在了一种极其舒适愉悦的状态。

我也看到了小豆子,他在高兴玩弄一隻麻雀,狠狠地揪着麻雀的毛,一撮一撮地揪。

我朝毛毛和小豆子打招呼,他们朝我笑笑,继续之前的事情。过了一会儿,毛毛拉着小豆子要走。

我急忙上前想跟上去,但毛毛一个转身,突然变成了一隻猛兽,咬住了我的脖子。

我吃痛,一下子惊醒了。周身一片黑暗,时间已是夜间。夜深人静,只是耳边仍嗡嗡响着毛毛的歌声:“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

大约十几天后,狗儿洼里的人再次遇到我,不少人都如见鬼了般的落荒而逃,因为我已经形同鬼魅,瘦到了皮包骨头的程度。

我整日浑浑噩噩,以数自己的肋骨为乐,游荡在村子的周围,困了就睡,饿了就随便找点吃的。而且突然喜欢上吃那种褐色的石子和泥土,每天都会吃上两把。

作为发小,李蛋出于一种无可救药的心情早已不来看我。我其实心里也明白,或许过不了太久,自己就要完蛋了。

又一天早上,我循着惯例在草垛子上呼呼大睡的时候,突然被一帮人抬到村里一大片空地上。这地方经常用来召集村民开会,之前毛毛让我村里大□□时也常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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