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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德说:“你从卡莱尔来得也真够快的了。”

“我差点没死在路上呢。”布劳格斯回答说。他坐下去:“要是你们能帮我弄来一份三明治……”

“当然。”金凯德把头探出门去,喊了句什么。“马上就来。”他告诉布劳格斯。

办公室的墙壁刷成了灰白色,地板是木头的,家具简陋: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和一个檔案柜。布置很单调:没有鱼,没有装饰品,没有个人色彩的任何东西。地板的一个托盘上有几个脏杯子。空气中烟味很浓,嗅起来像是人们工作了一整夜的地方。

金凯德有着稀疏的灰头髮,留着小鬍子,戴着一副眼镜。他个头很大,上身只穿衬衫,裤子用的是吊带,看上去很能干。布劳格斯认为,他就是构成英国警力骨干的那种警察。他说话带有地方口音,这说明他和布劳格斯一样是一步步升上来的——不过从他的年龄来看,显然他比布劳格斯晋升得慢。

布劳格斯说:“你们对这件案件的全部情况到底知道多少?”

“不多。”金凯德说,“不过,你们的头儿高德里曼说过,伦敦的谋杀只能算是这傢伙犯过的罪行里的最小部分,而我们又知道你是哪个部门的,加一加,就可以推断出费伯是个非常危险的间谍。”

“就是这么回事。”布劳格斯说。

金凯德点了点头。

“你们到目前为止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布劳格斯问。

金凯德把一双脚放到办公桌上:“他是两天前到达这里的吧,嗯?”

“对。”

“我们就是从那时起开始找他的。我们有他的照片——我敢说,全国每个警察都有他的照片。”

“是的。”

“我们查了旅馆和客栈、火车站和汽车站。查得相当彻底——儘管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他已来到这里。不用说,我们没查出什么结果来。我们正在查第二次。不过,依我看,他有可能一到阿伯丁就立刻离开了。”

一位女警察拿着一杯茶和一块很厚的三明治走了进来。布劳格斯道谢之后,马上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金凯德继续说:“我们派了人守在火车站,汽车站也派了人。所以,要是他果真离了城,那他要不是偷了辆车,就是搭了便车走的。但我们又没有得到汽车失窃的报告。”

“妈的。”布劳格斯满嘴麵包,所以得先咽一口才能继续说下去,“这下追踪他就更难了。”

“他显然是因为这个理由才选择搭便车的。”

“但他也可能从海上跑了。”

“那天出港的船都很小,他没办法躲在上面。从那时起,由于这场暴风雨,没有船再出过海。”

“有船丢了吗?”

“没听说。”

布劳格斯耸耸肩:“既然不能出海,船主可能就没到码头上去察看。在这种情况下,有船被偷可能要在暴风雨结束之后才会被人发现。”

房间里的一名警察说:“我们漏掉这个了,探长。”

“对。”金凯德说。

布劳格斯说:“也许港务长能把固定停泊的船隻查一查——”

“我同意。”金凯德说罢,已经拨起电话。过了一会儿,他便对着话筒讲了起来:“道格拉斯船长吗?我是金凯德。唉,我何尝不知道这会儿所有文明人都已经睡觉了。你还没听到更坏的——我想请你冒雨去走一趟呢。咳,你没听错……”

别的警察都笑了起来。

“察看一下所有固定停泊的船隻,把没有在平时泊位的船都记下来——别管那些你明知道合法出港的船。把船的名字和船主的地址——如果有的话,把电话号码也告诉我。咳,咳,我知道……我会加倍补偿你的。没问题,一瓶酒。再见,老朋友。”他挂上了电话。

“他得查半个小时,然后我们需要两个小时查所有的地址。这样做值得,儘管我仍然认为他搭顺风车走了。”

“我也这么想。”布劳格斯说。

门开了,一个没穿制服的中年人走了进来。金凯德和别的警察都站了起来,布劳格斯也跟着站起身。

金凯德说:“早安,先生。这是布劳格斯先生。布劳格斯先生,这位是理察·波特。”

他们握了手。波特脸膛红红的,鬍子修剪得很认真。他穿着一件双排扣的驼黄色大衣。他说:“你好。我就是那个让大坏蛋搭便车到阿伯丁来的冒失鬼。实在难为情。”他讲话没有当地口音。

布劳格斯说:“你好。”波特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会给间谍搭便车的蠢驴。他问:“你怎么会想到,你搭载的那个人就是……用锥形匕首杀人的凶犯呢?”

“我听到了那辆丢弃的莫里斯汽车的事。我就是在那儿让他搭车的。”

“你看到他的照片了?”

“看到了。当然,由于大部分路程是黑天,我没机会仔细看那傢伙。但是在我们钻到引擎盖下面时,我用手电筒照过他的脸,还有后来进入阿伯丁时——那时天已亮了,我还是看清了他。要是光看到那张照片,我只敢说照片中的人有可能是他;但加上我让他搭车的地方离发现莫里斯的地点那么近,我就敢说那人百分百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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