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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年前了。”

“让我想想,我记得是哪一年。是七三年。你还记得他吗?他是个小个子,竞选市长,选上了。你还记得吧?”

“记得。”

他笑了起来,“我投给艾贝·比姆绝对超过十二次了,搞不好有十五次。”

“听起来你好像很欣赏他。”

“是啊,他传递出的信息真的打动了我。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有几个地方竞选后援会的傢伙,弄来了一辆校车,载着我们一堆人转遍西区。我每进一个投票所,都报上不同的名字,对方就会给我那个名字的选票,然后我去圈票处,像个士兵似的尽我的公民义务。很简单,我只要按照吩咐把选票投给民主党就行了。”

他停下来点燃香烟。“我忘了他们付了多少钱给我们,”他说,“大概是五十元吧,不过可能更少。那是十五年前了,当时我只是个小孩子,反正做这事也不花力气。除此之外,他们还提供餐点,当然整天都有免费的酒可喝。”

“简直是神话。”

“真理不就这么说的吗?酒是上帝的礼物,即使要付钱。而当它是免费的时候,耶稣啊,再没有更好的事情了。”

“有件事情完全不合逻辑,”我说,“华盛顿住宅区有个地方,我去那儿喝酒不必付钱,我还记得搭计程车从布鲁克林到那儿,花了我二十元,然后我喝上也许十元或二十元的酒,再搭计程车回家,还想着我真是捞到了世上最大的便宜。而且我这么做过不只一次。”

“当时会觉得很合理。”

“完全合理。”

他把香烟拿在手上。“我忘了谁是比姆竞选的对手,”他说,“好笑的是你会记得什么、忘了什么。这个可怜的混蛋,我投给他的对手十五次了,而我却不记得他的名字。还有一件好笑的事,我投过两三次之后,每次去圈票处,就有股想整他们一下的衝动。你知道,就是把票投给敌方,拿民主党的钱,投共和党的票。”

“为什么?”

“谁知道为什么?当时我多喝了两杯,或许就会愈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而且我想没有人知道。无记名投票,对吧?只不过我心想,是啊,应该是无记名投票,但是这件‘应该’的事情全是一大团狗屎,但既然他们可以带我们跑遍西区投十五次票,或许他们也会知道我们投给谁。于是我就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

“还是乖乖投给民主党。”

“答对了。反正,那是我第一次投票,之前按年龄我就有选举权了,可是我没投过票,接着我就投给艾贝·比姆十五次。我想我是因为吃错药才会跑去投票,从此我就再也没有投过票。”

绿灯亮了,我们走过五十七街。第九大道上有辆蓝白色的巡逻车响着刺耳的警笛往北开。我们转头看着它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外。不过警笛声还是听得到,微弱地压倒其他车声。

他说:“总是有人非干坏事不可。”

“说不定只是几个警察在赶时间。”

“是啊,马修,他们在聚会上说些什么?什么第五阶段?”

“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想或许我是害怕吧。”

那些阶段是设计给復原中的酒鬼,让他们改变,得到精神上的成长。戒酒协会的创办者发现,愿意在精神上有所成长的人就比较容易戒酒成功。反之,不愿意改变的人,早晚还是会回头去喝酒。第五阶段就是跟上帝、跟自己、跟另外一个人承认自己所犯过的错误,把真相坦白说出来。

我引用那个阶段里的用语告诉埃迪,他皱起眉头。他说:“对,但那到底是什么呢?你跟某个人坐在一起,然后告诉他你干过的所有坏事吗?”

“或多或少吧。任何困扰你的事情、任何压在你心头的事情。它的出发点是,要是不说出来的话,你就会去喝酒解闷。”

他思索了一下。“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这么做。”他说。

“噢,不要急。你戒酒没多久,不用这么急。”

“我想也是。”

“反正会有很多人告诉你这些进阶课程是一堆狗屎。‘不要喝酒,去参加聚会,然后讲一大堆话。’你一定听过很多人这么说。”

“噢,是啊。‘如果你不喝酒,就不会醉。’我还记得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说的时候,我心想这真是我毕生听到最睿智的评语了。”

“又不能说它不对。”他开始谈起别的事情,然后停了下来,一个女人站在我们前方一扇门前,形容憔悴,眼睛瞪得大大的,身上裹着披肩,黏黏的头髮毫无光泽。她手里抱着一个婴儿,旁边还站了一个小孩,抓着她的披肩。她伸出一隻手来,掌心向上,没说话。

她看起来好像属于印度加尔各答,而非纽约。我过去几个星期见过她几次了,每次都给她钱。这回我给了她一块钱,她拿了之后就无言地缩回暗影中。

他说:“真是痛恨看到像这样一个女人站在街上,而且她又带着孩子,耶稣啊,看到真恐怖。”

“我懂。”

“马修,你参加过第五阶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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