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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景真是经典到前几个晚上我们才一起在八点檔上看过,连台词气氛都这么到位。

我心想,确实很不合。

于是我拎着那包东西走出了家门,包裹很沉。没拿钥匙,因为没有必要。

走出大楼后雨水细细密密打在我身上,露在外面的手指白得吓人,被打应该是红的,所以一点也不疼,完全不疼。

酸水泼了我满脸,全身都是湿的,我一滴眼泪也没流下。

我抹了抹脸上纵横的雨水,抬起头就正对刺眼的车头灯,接着就是全身痛到几乎散架。

──然后就穿越了。

现在想想那年运势确实很凶。

21

有时候住在楼下的大姊会哀怨的说她老带不了男人回家。

对于这份哀怨我打从心底之不能理解。毕竟在大城市里生活过我知道带男人回家过夜也不过就是银行户头位数多不多、给出去的钞票厚度够不够的问题,实在算不得什么困难的事情。

但现在我终于理解,带男人回家确实不难,困难就在带的男人最好要出得了厅堂上得了床,最好还要精明干练脚踏实地。其中前面两者我正在带的这男人难得兼具,但不幸就输在他现在并不具备用双脚自己行走的能力。

带男人回家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不只要有钱,还要有体力。

我在雨中扛着男人要带回家,有个男的被我扛着要回我家。我总觉得这情况应该跟那大姊换换,她一定开心得很。

最快的方法当然是一刀下去干净了事,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就差一口气可以收尸,我一刀下去也是给他个痛快,再不济也可以放着他在原地自生自灭。

杀人需要理由、需要时机、需要武器。

理由:他杀了我;时机:他快死了,没有反抗能力;武器:我刚刚忍不住就从厨房里拿了把菜刀。

天时地利人和我全占了,下手对不起他、但不下手对不起自己。

所以与其对不起自己那还是对不起他好了。

曹操还是哪个带种的先烈是这样说的,宁可我负尽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可是我不敢。

既狠不了心痛下杀手,又不够冷眼可以见死不救。

所以曹操是一代枭雄,最后把韩信玩死的刘邦开创大统,把自己老哥老爸弄倒在玄武门的唐太宗成了天可汗。

如果现在库洛洛是在别的地方落难就好了。

最好再给哪个不幸活下来的仇人还是不长眼睛的地痞流氓撞见,然后一招下去了为民除害,我在远方有知一定额手称庆,大呼痛快。

普通人就是这样,像我。

不是亲身体验就可以麻木不人到可怕的程度,只要不是亲力亲为遇到处刑的公投也会毫不犹豫投下赞成票,看到勇者屠杀恶兽甚至会大感痛快,于是等到亲手拿起凶器却比谁都还抖。

所谓感同身受都是骗人的。

復仇需要勇气,我却连勇气也没有。

于是我把蜘蛛老大扛在背上,任由两条蜘蛛脚在雨地里拖行。

等拖回家时我浑身从里面湿到外面,门口穿衣镜中的我脸色惨白、浑身湿透,衣服上都是暗暗稠稠的液体,绑起来的头髮散乱纠结在一起,体表雨汗混杂。比起背上的人,看起来似乎是我更像刚被乱砍过一阵。

先不管自己气喘如牛的样子实在很有违一篇同人小说女主角的优雅形象,不过活到现在只要搭上要角我都离『优雅』跟『安全』这两个词有两个次元这么远,反正搭上这个作者我认了。

拔郎欸细命,系空金搁包银~

言下之意就是告诉我们不认也得认,得罪了方丈还想走?

22

老闆娘分给我住的地方是间简朴的小套房。

卧室和客厅连在一起没有隔间,从外到内的顺序大概就是:窗户、单人床、梳妆檯、沙发、玄关,然后有一个小小的浴室,没有厨房。

横越过客厅后我毫不犹豫就把他摔到床上。

一则他没写要小心轻放请勿摺迭重压,二则我也没那个多余的体力,光把他扛过来就费尽我九牛二虎之力,一切都是力不从心。

听说人在痛苦到极致的时候,大脑会自动切断与痛觉的连结。

床垫很硬,他大概真的是完全晕死了才一点反应也没有。但不管他是反应不能还是不能反应,总之我还是要先帮他处理伤口。

拿剪刀帮他剪开衣服时才发现他的血不知道哪时早快止得差不多了,流出来的血根本一股脑都沾在我身上。

听说野生动物舔舔伤口就会好,现在看起来蜘蛛也是。

剪到裤子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但一想反正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在之前就全都看过了,现在再看一遍也不会怎样。所以也就心安理得的继续剪下去,直到此尸体全身上下只剩一件内裤为止。

都说要发生什么不道德的事情都要在灯光好气氛佳才好进行,我跟库洛洛自然也是如此。

也就是说当年什么不该发生的事情发生时灯光太暗忙着配合我没空看清楚,现在虎落平阳倒是多了很多閒情逸致。

原来团长穿的是四角裤,竟然还是白的。

我还以为为他热爱裸上半身从而表现出对自己的身材信心程度跟视觉系皮裤一定会穿个弹头系列之类的,没想到竟然这么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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