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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现在要吃?」宋尘淡淡道,「本来打算饭后再给你当点心的。」

「是吗?」原来这俩糰子本来就是要给她吃的啊,付染明里暗里都表现得高兴 ,「吃,当然要吃。现在不吃,更待何时,指不定待会儿兰央看见了也想吃,你就又要分她一个。」要知道那个兰央,胃口可是猛如虎啊。

说着她捏起个糰子就往嘴里咬,别说,满满一口的软糯香甜,好吃极了。其中,还搀着一丝清凉,回味无穷。

正好宋尘摆盘也摆好了,付染沉醉其中,朝他挥手说:「你先出去,我吃完了再出来。」真跟个躲起来吃糖的三岁小孩别无二致。

摸透了付染几分心性的宋尘倒也纵着她,没再说话,端起盘子出了厨房。他消失在门边的身影,某一瞬,显得异常温和与恭谨。

付染从美食中抽空望去了一眼,得出结论,宋尘心思真的很细腻。

连门都替她掩上了。

而且刚才一句藏着掖着也不过是句玩笑话,她心里门儿清,盖碟子是为了挡灰。不过准备份点心,他也心细至此……好一个中央空调!

没错,对她这个穷得揭不开锅的落魄女房客都这么好,可想而知他平日里对那些女村民更是能好到天上去,比如兰央,就是个典型例子。

……想到兰央,付染忽而后知后觉记起个成语,叫顾此失彼。

眼下两个糰子是独吞成功了,但当她从厨房出去,嗯,餐厅桌上的新一盘羊肉又要没了。

更可气的是,她还听见兰央偃旗息鼓,擦嘴停筷后居然跟宋尘吐槽说:「宋尘哥,那位女客人好瘦啊,一看就是平时胃口不好。」

付染差点当场羊癫疯发作。

说到借宿,兰央住的房间也在二楼。

所以第二天早上,付染一出房门,就在过道上见到了兰央。这一见,付染原本半睁半闭的惺忪睡眼瞬间瞪得又大又圆。

只因为兰央涂了个一言难尽的口红。

本来女人爱打扮是好事,但色号选个死亡芭比粉就是她的不对了。更何况她肤色还是偏黑的情况。

出于礼貌,付染不想毒舌,提醒了句:「你这口红颜色真特别。」

「谢谢,前几天刚买的。」谁料兰央把这话听成是称讚,面上一羞,「镇上的店员也说我很适合涂这个。」

「……」

付染无语了,心底疯狂吐槽 ,这什么野鸡店员,不是审美奇葩就是人品恶劣。同时,她还察觉到兰央脸颊上的两坨高原红因为羞涩而变得更红了。

摆明是春心萌动。

不出意料,这口红就是涂给宋尘看的。付染感慨着,宋尘去村里办个事,一趟路就把人勾回来了。真是不得了。

她暗嘆,而且这人住店啥事不干还有恋爱要谈,她住店,洗衣扫地打工妹。真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特别这会儿兰央心情好,还主动给付染解释昨晚的事情:「付小姐是吧?昨晚上看到你,我想店里难得来个客人,说普通话比较好。不过可能宋尘哥担心我普通话说得差,还是跟我讲的方言。付小姐,你不会介意吧?」

普通话说得差?这不说得挺好的嘛。一口一个宋尘哥,多亲昵,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付染淡笑:「当然不介意。兰央,你的普通话挺好的,应该上过学吧。」

「嗯,在镇上学校读完了初中。因为我爸妈说念点书在镇上打工比较方便,能跟外来客交流。」说着,兰央的语气隐隐透着几分自豪。

彼时她先付染一步下了楼,目光穿过过道,一直飘向餐厅,脸上神情更加害羞:「不过我念完书还是一直留在村里。我觉得,村里就很好。」

突如其来一股暧昧气氛。

站楼梯上的付染很敏锐,倚着扶手顺方向去看,果然意料内,视野出现了宋尘。他正端着一锅麵从厨房走去餐厅,后头还跟着个抱碗筷的阿立。

看客情怀顿起,她憋笑越过兰央,大步流星奔去餐厅,攀着阿立肩膀低头对阿立笑说:「大清早的,桃花开了。」

「桃花?附近种了桃花?」天真的阿立读不出付染眼中的戏谑,惊讶道,「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嘻嘻。」付染避而不答,脑袋一转朝对面的宋尘甩出个看热闹的眼神,好不调皮。

宋尘自然听懂,但反应稍显淡漠。似是桃花不桃花的,都与他无关,只有条不紊地在餐桌上忙活,将一锅清汤麵分盛成四人份。

正好兰央也走了过来:「宋尘哥,早上好。」她靠近宋尘,闻到诱人的面香,「宋尘哥,我觉得你煮麵的手艺比镇上麵馆的师傅还要好。」

羞涩的笑容中,夸讚却是由衷、直白。

宋尘随即将一碗麵推至兰央身前,做简短回应:「早上好。」

也因为实在是太简短,所以远不及兰央的期待。但兰央晓得宋尘本来就不是个热情的性子,她满足于此,高兴地接过面吃了起来。

二人画面看着十分和谐。

就是这画面里的对话又是基于方言,付染没得中字翻译,表示云里雾里。不过瞧兰央一张芭比粉的嘴在她眼前又晃又笑的,她想这哪里是吃麵,分明是吃蜜。

压着好奇,付染这回没再向阿立打探对话内容,只把手从阿立肩膀上拿下来说:「阿立,待会儿吃完面,我来洗碗。你知道吗,我最近洗碗技术提升了,不仅碗一个没砸,还洗得又快又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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