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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问她,「你有什么不爱吃的吗?」

花涴摇头,「我不怎么挑食的,什么菜都能吃,不过我不爱吃肥肉,太腻了,我受不了那味儿。」

越千城瞭然,他默默在心底记下一句话——花涴不吃肥肉。

抬起头,花涴饶有兴致地问越千城,「你有不爱吃的东西吗?」

越千城认真思索道:「有,我不爱吃胡萝卜、白萝卜、茼蒿、菠菜、鱼腥草……」数了一大串,停顿一下,又道:「还有,我也不爱吃肥肉。」

他数了这么多,花涴只来得及记住寥寥数样,她想,越千城这也太挑食了吧,他是怎么长得这么高的?

按照他挑食的程度,应该长成侏儒才对,怎会长得又高又大,呃……又很好看呢。

帮忙的人很快将菜一盘一盘端上来,样式谈不上多精巧,好在味道不赖。

越千城夹到一块肉,他先用筷子把肥肉夹断,剩下的瘦肉才夹到花涴碗中。

望着碗里的瘦肉块儿,花涴觉得心头暖暖的,她头一次感受被珍视的滋味,那股子游荡在她心头的暖意撞来撞去,撞得她心口「咚咚咚」跳个不停。

见越千城动作熟稔的为花涴夹菜,还很贴心地除去她不爱吃的肥肉,坐在他们不远处的一个阿婆欣慰地笑了笑,探头来问越千城,「小郎君,这是你娘子啊?你娘子长得可真俊俏,你们俩真是应了郎才女貌这个词,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花涴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和桌子上那道盐水煮河虾一模一样, 「阿婆,我们不是……」她忙解释,可夫妻这两个字她不好意思说出来。

阿婆不信她说的,摆摆手,继续道:「哎哟,什么不是啊,阿婆我当了大半辈子红娘了,看人的眼光忒准,你们俩可有夫妻相了,显然是天生的眷侣嘛。」

花涴愈发手足无措,不晓得该说什么了。

越千城心里美滋滋美滋滋。

只是阿婆再继续说下去,他的花涴恐怕要坐不住了,用筷子另一端夹起块甜糯米糕,他问那位很会说话的阿婆,「阿婆,你吃糯米糕吗?」

阿婆笑呵呵,「哈哈哈好孩子,放到老婆子碗里吧。」

筷子抬高,糯米糕落入那位阿婆碗中,发出轻微的「吧唧」声。

阿婆吃起糯米糕来,不再继续念叨越千城和花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眷侣了。

花涴脸上的红云逐渐褪去。

越千城挑起唇角,在花涴看不见的地方偷偷笑了笑——唔,他希望有一天花涴听到这些话时不再脸红,倘使着实害羞,她可以亲昵地抱着他的手臂,躲到他身后去。

希望这一日可以儘早到来。

越千城带花涴来刘全胜家,并非完全是为了蹭饭,虽说这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原因。

死人不能说话,可他周围的人可以说话,且周围人说的话常常大有用处。

越千城向桌上扫了一圈,看谁最吊儿郎当,气度与不务正业的刘全胜最相符合,最臭味相投,最适合做他的朋友。

很快,他找到一个。

那人的头髮乱糟糟的,同霍嘉有得一拼,衣服穿的松松垮垮,很是不修边幅。

他长嘆一口气,做出哀伤的样子,搁下筷子感慨道:「世事无常啊,全胜前几天还和我说,他要干一件大事,待事成之后他就发达了,他要带着媳妇儿搬离这个村子,到瞿凤郡里去住。不曾想,这才过去几天,我们竟已阴阳相隔。」

花涴抬头看他,她不解越千城为何说这番话,但她猜测定有原因。

那模样不修边幅的男子闻得越千城这样说,神情顿时变得激动起来,他吐出嘴巴里的骨头,衝着越千城道:「他也和你说了啊?」 鼻头一皱,他摇头晃脑道:「这小子,爱吹牛的毛病一辈子没改掉,我以为他只和我吹过这些牛,不曾想还对别人吹过。」

作者有话要说:日,为猴么太×安俩字也口口,要改下村名了。

☆、第四十九章

越千城故作惊讶道:「不会吧, 他也和你说过这些话,难道他连说辞都没改改?」

那模样不修边幅的男子翻个白眼,「可不咋的, 一模一样。不对,」他突然改口,「他对我说的比你多一句——他还说, 让我别找他借钱, 说是怕我还不起。」

虽说死者为大,但那模样不修边幅的男子显然不在意这些, 他絮絮叨叨道:「刘全胜这傢伙懒了一辈子,他哪来干大事的能耐。更别提世上哪有这种好事, 干一件大事就能挣到那么多银子, 还搬家,还搬到瞿凤郡……真是吹牛不带打腹稿。」

听到这里,花涴明白越千城为何要说那段话了——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这不, 鱼上钩了。

可以确定了, 刘全胜之所以跟踪茜素,不是单纯的因他怀有龌龊心思, 而是有人出钱指示, 让他杀死茜素。

他跟踪茜素是在寻找动手的时机。

这可以很好解释刘全胜四处炫耀, 说出事成之后就发达了这种话。

越千城与花涴默契对视——这一趟不算白来。

没坐到最后, 吃饱喝足以后, 越千城和花涴提前离席。

解开绑在树上的缰绳, 他们分别骑上各自的马,沿着来时的路骑马返回。

返程时他们才发现,原来进入太平村的路不止一条, 还有一条更为宽阔的大路,那条路上没有一串红,不用担心弄脏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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