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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为这次两人打算参加禾木的草原盛会,所以她们就先去了喀纳斯,晚上才到禾木入住。

两个月内两次到访,吴景函多了些地主似的熟门熟路。

她在半夜两点敲开林鑫的房门,披着羽绒服拉着她看内地光污染下永远也看不到的星空银河;早早起床,喝一杯热奶茶,骑马上山去最好的角度看朝雾;找手抓肉做的最地道的店吃饭,两个人一起玩她上次没敢玩的漂流……

原本林鑫最期待的是草原盛会,但在禾木待了三天之后,她却爱上了这里静谧的傍晚。

当然,这不是说草原盛会不好玩。

草原盛会完全达到了林鑫的期待,不仅有篝火有摔跤,还有赛马抓羊甚至传说中的「握手交易、袖中谈价」。

但骑着马,一路跑到禾木的后山上,躺在草地里看夕阳却让林鑫感受到了与以往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快乐。

不过——

林鑫一边牵着马往回走一边嘆气。

她也知道自己只是这种生活的过客,像现在这样玩几天还好,但如果真的常住这里,那连她自己都受不了。

可一想到过两天就要回去了,她还是有些不舍。

不仅不舍得这里的美景,还舍不得「大红」。

「大红」是这几天林鑫一直在骑的马,格外通人性,不仅不会欺负林鑫这个「野骑新手」,还会自己调整去适应她的节奏。是帮林鑫从「马场学院派」变成「野骑实践派」的最大功臣。

「喏,快点吃吧。」 林鑫一边走着一边从褡裢里掏出一根胡萝卜,「现在不多餵你点儿,一会回去又要都被你儿子抢走了。」

大红是马队里的马,林鑫租了五天,白天都和她在一起,但是晚上要送回马队让他们照顾。

之前几天,林鑫总是喜欢把马送回去之后再餵点好吃的联络感情,但那时候另一个小马驹就总喜欢来抢吃的。

而且别看大红比他大好几圈,但大红却特别纵容那傢伙,从来也不揍他。

当然了,林鑫后来就知道了,原来那是大红的小儿子,今年才一岁多,正是贪吃好动淘气的时候。

不过那傢伙虽然贪吃,但却让人气不起来。

一双大眼睛总是湿漉漉,可怜兮兮的看着你,然后用马头在你身前蹭啊蹭,让人觉得不餵他点儿都对不起他。

所以虽然林鑫现在在给大红开小灶,但也只是因为怕回去之后大红吃的太少,而不是不想给那小马驹吃。

她还给那臭小子单独准备了一份呢。

「臭小子,想不想我。」

到了马厩之后,林鑫熟门熟路的找到了小马驹,而小马驹也早就等着林鑫了,一看到她就欢快的叫了两声,然后左闻闻右蹭蹭,找今天的好吃的在哪。

林鑫把过于热情的马头往后推了推,和他玩什么都好,就是太费衣服,总是蹭她一身口水外加一堆草屑,害得她衣服都快不够换了。

哎,要是能带小马走就好了。

林鑫和小马玩了一会之后情不自禁的想到,可惜自己家里没地方养,不然……

等等!

林鑫遗憾到一半,突然想到自己之前练马的那家马场貌似是可以提供寄养服务的啊?!

多少钱来着?

林鑫当即给自己的私人管家发了条微信询问具体情况。

而除了买回家怎么养之外,现在要解决的问题还有一个,那就是马队愿不愿意卖、怎么卖,以及买了之后怎么运回帝都。

不过这些问题就可以交给安叔了。

于是林鑫又欢快的给安叔打了个电话。

接到电话的安叔摸了摸自己剃成板寸的头髮。

哎,打工人不容易啊,自己剩的这点儿头髮早晚得被这两个小祖宗祸害光。

上次是哪个哥们带的团里也有客户有这种要求来着?

算了,想不起来了,群里喊一声吧。

和快要愁死,但又不好表现出来的安叔不同,吴景函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满心都是好奇。

买马?鑫鑫真是会玩,让她也去凑凑热闹~

而买东西这种事儿吧,有的时候真的是看氛围的。

在看到林鑫和小马驹的有爱互动之后,吴景函也眼馋了。

反正也不贵,一匹一岁多的小马才一万多,加上安叔刚刚问回来的运回帝都的费用,都加在一起一匹马也才两万块钱。

回帝都之后的马场寄养费是3000,和她每个月十万的零花钱相比,也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吴景函也当即拍板,买走了小马驹的小青梅,说要成全他们两个的爱情。

哎……

安叔又摸了摸自己的头髮。

再问问车队吧,一匹马也是拉,两匹马也是送,运费能不能给个折扣价呀……

「骄骄,我这匹就叫骄骄吧。」

林鑫和吴景函两人对安叔的忧愁一无所知,她们两个正在讨论小马的名字。

骄骄这个名字是林鑫早就想好了的,没什么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他太爱撒娇了。

要不是因为他是个男孩子,林鑫都想叫他「娇娇」。

吴景函对此翻了个白眼,好好的一匹黑色骏马,配上额头上的白色小闪电,明明应该叫闪电惊雷什么的才对嘛。

不过谁叫这是林鑫的马呢,所以她只好眼睁睁的看着林鑫一边叫着「骄骄」,小马驹一边欢快的回应,然后给自己的马起了个「雷神」的名字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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