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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已经接受关于伏城现今状况的设定,因此,当看见他从陌生方向的公交车下来时,高彦礼并不惊讶,只是稀鬆平常地探了探脑袋张望:「你金主没送你来?」

整个PK的过程,伏城都在三令五申,希遥只是他一个亲戚,被委託收留他几年,等他能自力更生,这段关係就算结束。

现在她已经回了她原本定居的城市,他虽然住在她的家里,但以后估计也不怎么见面了。可以看出,她对他没什么兴趣,当然了,他也并不在意。

同样内容变着花说到第四遍的时候,高彦礼终于忍不住了。

前天吸走他元气的是当头烈日,今天换成这位唐僧的碎碎念,让他四肢百骸浑然无力,站在篮筐底下都能三不沾。

他万般无奈,一手抵在另一手心,做一个「打住」的手势:「啊,行了行了哥。我脑子都快让你唠叨炸了,还他妈不在意呢?」

根据他以往的经验,伏城这人,极度表里不一。

高兴时故作轻描淡写,生气时假装漠不关心,喜欢的,偏要保持距离,不喜欢的,倒是还能一块假惺惺喝上一盅。

总而言之就是贼欠揍,但同时,也让人很好判断他的心情——全反着来就行了。

那么现在到底什么情况,也就不言而喻。

料到伏城会再说一遍「我说真的」,高彦礼干脆主动出击:「好,你说只是亲戚,那到底什么亲戚?」

果不其然,伏城一下子哽住。高彦礼说:「你看,亲戚关係都还没编好,你这话有什么可信度?」

他一边说,一边洋洋自得,为自己的缜密逻辑和致命打击鼓掌叫好。一个没留神,手里的球被抢走,只见那人风驰电掣般上篮,落地时轻巧得像只鹿。

指尖转着球过来,走近后丢给他:「三比二,我赢了。」

又说:「中午你请客。」

高彦礼茫然接住球,伏城丢球力道太猛,撞得他胸口一疼,随即开麦叱骂:「操,什么时候赌饭了?你现在这么有钱,还要讹我?」

最后总结一句就是:「真他妈的没良心!」

实验数据表明,高彦礼的人格,会随着一天24小时呈周期性变化。

上午爱江山,下午爱美人,晚上爱什么,暂时还不知道,因为伏城也没跟他过过夜。

牛杂汤端上桌的时候,小店老式挂钟的时针刚好「咔哒」一下,拨到十二点。同时,高彦礼也摇身一变,话题从篮球技巧和大学志愿,一下子转移到他的前女神,周茉。

这个名字一出口,饭桌上两人不约而同,双双嘆了口气。

对高彦礼来说,这段过早夭折的感情,说浅不浅,说深,也没深到哪去。

毕竟从一开始就只是见色起意,学生时期班里漂亮而优秀的女孩,追求者总是甚多,但要真将那些痴情男孩排成一队逐个采访,到底是真心还是跟风,估计他们十个里边有九个半,会陷入自我怀疑。

更何况这位富二代从小到大,就没遭遇过挫折。

帅气多金人设,使他无需上演淋雨下跪的苦情戏,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随着那束二百五十块的红玫瑰在垃圾桶寿终正寝,他想跟这女孩白头偕老长相厮守的不成熟的衝动,也未老先衰了。

现在他对周茉的态度,一个字佛,两个字随便,三个字无所谓。

真要说还有什么在意的点,那就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种由失败造就的不甘,大概是个男人都会有。

这么看来,惨是惨了点,但感情脉络还算清晰,没有多少好纠结。相比之下,伏城的心情就复杂多了。

从前一直都以旁观热闹态度对待的「兄弟的女人」,有朝一日突然向他表白,这个猝不及防的策略转变让他窒息。

聊天软体至今还有周茉昨晚发的「在吗」没敢回復,伏城头大的同时也在思考,是该跟高彦礼如实坦白,还是顾及他的心情和面子,做个一言不发的叛徒。

一碗牛杂汤见底,他还没想好。这题太难了,他自暴自弃,打算撕卷子:「高彦礼。」

自打这两人建立相亲相爱的革命友谊,伏城就没再叫过他全名,要么「哎」,要么「餵」。果然,高彦礼吓得一哆嗦,勺子滑进汤里:「咋,咋了?」

伏城拧着眉,吸了口气:「其实,那天的饼干……」

桌上手机屏幕蓦地亮起,特殊设置的来电音效,打断他的话。他愣了愣,脑子瞬间断电。

高彦礼凑过来看,一下子乐了:「哟,你金主。难不成是想你了?」

第10章

洁白的雏菊花束放在墓前时,恰巧石碑上站着歇脚的那隻麻雀,梳理好羽毛,扑棱着翅儿飞走了。

工作日的下午,这座陵园很少人来。半山腰整齐排列的深灰色碑面,配以盛夏碧绿的草木,偶有风声鸟鸣悠悠入耳,空旷而寂寥。

清扫路面的小工一眼就注意到那个女人,望向她时,他情不自禁握了握手中的扫帚杆。

柔软长髮披肩,黑裙摆下一双瘦而直的腿。单看侧影,便已叫人浮想联翩,不过引人留意的主要原因,还是她在那儿站得时间太久,且太过安静。

据他有意无意地观察,她大概已经这样站了一个小时。不似大多扫墓的人捶胸哀嚎,也没有喃喃地倾诉,薄唇始终并紧,只是面无表情地伫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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