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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想,她才吞吞吐吐道:「那你...不准看其他的地方。」

其实哪儿有什么其他的地方,不过是脚踝上一道碰撞的外伤罢了。沈之言将她罗袜褪至脚跟,开始给她上药。

皮蛋这小子不知从哪儿钻出来,姜妙当他是小孩子,便也懒得去管。

皮蛋双手撑着下巴看着神仙眷侣般的两人,突然问道:「林姐姐,俺听说京城的女孩子都不能给人家看到脚,不然就要嫁给那个人的。」

说完,他又天真的问:「你会不会嫁给俺沈大哥?」

「荒谬!」

「荒唐!」

两人异口同声,说罢都彼此看了一眼,又别过头去。

沈之言神色无异的上药,她脚踝上的肌肤太过白皙滑嫩,他上药时难免触碰到一二,是以指尖除了药香,似乎也缠上了女儿香。

他上完药,取过手巾反覆擦了几下。

姜妙脚上完药后不好乱动,便只好坐在堂屋里跟皮蛋閒聊,没多久晚饭便做好了,沈之言将菜端上来,分了双筷子给她。

姜妙一看饭桌,白水清汤里飘着几块豆腐和青菜,另一盘,是加了点辣椒的黄瓜,再一盘,是没有任何调料的萝卜丝。

她没胃口,沈之言也不催她,和皮蛋两人开始吃饭。

姜妙没有胃口,便只有找些话来说。

「你今天买那些东西,花的钱多吗?」

沈之言夹了筷黄瓜放进皮蛋碗里,「总能赚回来。」

姜妙不说话了,等两人吃完也差不多天黑,乡下人夜晚没有娱乐,便只能早早睡觉。

她躺在散发着稻草香气的床铺上怎么也睡不着,她心事重重,总感觉闭上眼,要么就看见剑光朝自己砍来,要么就是看见姜朔被选为质子,在陈国掖幽庭里受罪,时而在梦里喊她一声:

「阿姐!!!!」

她被这一声吓醒了,醒来发现外面下了起雨,院门外有人的脚步声响起。

姜妙警觉地坐起来,她听见有人敲门,接着院门「吱呀」一声开了,细润的雨声中夹杂着两个人的说话声。其中一个是沈之言,另一个听起来有些玩世不恭。

「沈之言?听说你救了个小美人?」

「与你何干?」

「你不是缺银子吗?给你二十两,把她卖给我当媳妇儿如何?」

姜妙一颗心提起,她听见沈之言沉默了半刻,而后道了声滚。

接着是院门关上的声音。

姜妙睡意全无,一颗心在胸膛里乱窜。

二十两?她长乐公主只值二十两?

沈之言没答应,可或许是二十两太少呢?要是有人出五十两,一百两呢?

他那么穷,怎么可能会不心动?

姜妙突然想起沈之言那一句「总会赚回来的」,她当时还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可现在她细想,沈之言从救了自己就对自己这么好,还担心她脚踝上留疤,莫非,他一开始想的就是这个?

要不怎么会买那种...那种小衣?

她想起户部尚书家被拐在外十多年的庶女,找回来时头上长了碗大的疤,流着脓,据说还经常挨汉子的打。

不行!她猛地摇头,她不能为人鱼肉任人宰割!

就算要死,也不要死在这种地方!

她心中逐渐产生一个念头。

第三章 又是连绵的雨天。

……

又是连绵的雨天。

姜妙的脚伤已经好了大半,至少已经能下床缓慢走动,只是一到下雨天,那道伤疤便会阴恻恻地疼。

她看着窗外的雨珠发呆,距离她被沈之言救回来已经过了五天,这五天里,她无时无刻不在心里盘算。

沈之言一切如常,一天中除了出门砍柴和替人写信,与她也很少说话。

今日他又要出门去替人写信,姜妙赶紧站起来自告奋勇,「我跟你去!」

沈之言看了她一眼,他不知道她为什么这几天都有点心不在焉,想着她或许是闷在家里太久了,也就没有拒绝她。

姜妙背着个青布包,五天来第一次走出了这个院门。

一路上,姜妙用余光偷偷打量村里的布局,不过她很快发现,村里的路错综复杂,让她一时记住实在是有些勉强。

有些村民经过,也不禁用带着或艷羡或意味不明的眼神看着她和沈之言,姜妙表情故作冷清,心里却更加坚定了那个念头。

....

两人在细雨中走了很久,才来到一个独居老人家里。

「我那娃…说是去江南做生意,可人都走了五年咧,一封口信都没让人带回来!」

「沈家大朗,还得麻烦你帮我写信问问哩!」

沈之言早已铺开了笔墨,他看了姜妙一眼,似乎是问她确定要在这呆站着?

姜妙默默找个地方坐了,她看着沈之言执笔写字,不时轻声问老人是否有什么遗漏,窗外秋风穿堂而过,捲起他朴素的衣角,让她有一瞬间的恍惚,仿佛这人真的只是个青衣书生似的。

不,她摇头,知人知面不知心,她还是不能太相信沈之言。

离开时老人对他千恩万谢,激动道:「这下好了,三娃收到这信一定会回来的。」

回去的路上,姜妙有些不解,「五年未归,说不定遇上什么意外了,为什么他还这么执着?」

姜妙觉得自己说的没错,江南那地方儘是巨贾官豪,若是不小心得罪了有权有势之人,能不能活着还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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