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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李阿姨深入调查以后,季言礼知道这狗叫「宝贝」,宝贝的宝,宝贝的贝,是奚野妈妈杜槿还没死的时候养的小狗,也是奚野目前唯一的大爷。

奚野虽然上学迟到、翘课、去网吧、打架、甚至半夜跳窗逃家,但是每天傍晚六点会准时出现在家里,雷打不动。

因为他大爷要遛弯。

傍晚六点到六点四十是宝贝的放风时间,奚野会带着它在小区和对面的迎湖花园里散步,季言礼觉得这是个绝好的接触奚野的机会,决定每天义务奉献四十分钟来促进家教时的双向沟通。

第二天,奚野正拎着夹子和塑胶袋在对着远处鸭蛋黄似的落日发呆,突然看到一个穿着鸽灰色运动服的少年笑容灿烂地沿着环湖大道冲他跑来。

奚野:「宝贝,我们快走。」

宝贝自然是不理他的,继续自顾自在树根下翘着后腿尿尿,奚野只好眼睁睁看着季言礼衝过来,很热情地招呼他「奚野同学」。

奚野把鸭舌帽帽檐往下压了压:「离我远点。」

季言礼知道以奚野的个性,看到他之所以没立刻走掉,纯粹是因为小白狗还在慢悠悠的放风散步,于是更加觉得这是个接近奚野缓解关係的好机会。

他一边紧跟着奚野身后,一边说:「任景秋你认识吧,跟你是好朋友,他经常跟我提起你,说你特别厉害。」

奚野:「傻逼。」

季言礼纠正道:「哎,不可以这么说同学,我也觉得你很厉害呀。」

宝贝蹲在草丛里拉狗屎,奚野站在旁边等着,把季言礼的话当耳边风。等宝贝拉完了,奚野就上前把狗屎用夹子夹在塑胶袋里,垂着眼睫,做得很认真。

季言礼趁热打铁,抓紧一切机会夸奖小朋友:「你看,你还爱护环境,这就是一个优点。」

奚野简直忍无可忍,转头道:「这样吧,你以后来,不要说话,不要烦我,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钱还是给你,行不行?」

这是奚野对季言礼说得最长的一句话了。

季言礼奇怪得看着他,黄昏的光在他脸上镀上一层浅金色的边:「不可以,我既然做了你的家教,我就要做好。」

奚野拎着塑胶袋,转身就走:「神经。」

那天,季言礼跟在奚野后面,身高腿长,甩都甩不掉,洋洋洒洒背完了《伤仲永》,背完又去背英语课文,简直就是个长腿的人肉点读机。

后来奚野也不抗争了,主要是季言礼总是笑眯眯的,赶也赶不走,骂也骂不走,说道理更是说不过他,而宝贝的脑子就那么大,定时定点要出去玩儿,季言礼道貌岸然地抓住了他唯一一个没法逃的时间。

季言礼愿意花时间跟他耗着,哪怕所有人都说奚野没救了,连任景秋都说学长我觉得你和奚爷合不来。

但季言礼还是觉得奚野是个温柔的孩子,因为他对一隻狗是温柔的,之所以对人不温柔,可能是因为人伤害过他,狗没有。

在季言礼第不知道多少次,用BBC标准播音腔在奚野后面人肉播放英文课文的时候,奚野插着兜抬眼看他,说我听不懂。

季言礼内心想那你早说啊!枉费我对牛弹琴念了那么久!但他还是笑着说没事儿,我给你把单词表背一遍,lesson,课程,l,e,s,s,o……

奚野挑衅地看着他,懒懒道:「我连字母都认不全。」

季言礼一愣,心想不会吧,但是又觉得万一是真的,自己这么一反问,跟嘲笑人似的,岂不是打消了他本来就不多的努力向学的积极性,于是温声说:「那我给你背一遍字母表,你听过字母歌吗?」

奚野:「没。」

季言礼当真给他唱了。

沿着早秋黄昏的蜿蜒湖畔,天空被霞光映照成浅浅的玫瑰色,柳条拂过湖面波光粼粼,远处是商业街饭店的后厨炊烟和车流穿梭的马路,孜然烧烤的肉香飘逸,还有人在叫卖黑皮桶里的红心烤地瓜,树荫下人来人往无数。

「ABCDEFG,HIJK……」

路上奔跑的幼儿园小屁孩拍大腿指着季言礼哈哈大笑,还有小女孩牵着妈妈的手跟着一起唱。

季言礼既不觉得羞耻,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眸子浅如琥珀,声线清澈温柔,在晚风中不疾不徐地如涟漪盪开。

他身上有种坦荡自然的气度,做对的事情就不必害臊,奚野毫不怀疑,就算自己现在诓骗他说连拼音都不会,季言礼还能把声母表给他背一遍。

季言礼唱完,回头,发现奚野一直在看着他,黑色的瞳孔里映着湖面一点金色的光,出人意料地安静。

季言礼觉得自己的行为颇有成效,晚上奚野也不再关门了,容许季言礼坐在他旁边叨叨,虽然他依旧脚踝搭在大腿上,带着硕大的耳机,一边在作业本上鬼画符,一边佯装听不见。

但季言礼知道,奚野以后应该会像他爸一样分化成S级Alpha,所以听力超乎寻常的好。

就算戴着耳机,他也听得见。

一切都应该向好的方向发展,直到一个月后的黄昏,季言礼熟门熟路地去迎湖公园陪奚野遛狗,远远就看见一大群人聚拢在一处树下,地上瀰漫开猩红的血泊,一滴滴从石缝里渗入湖畔,扩散在清澈的湖水中。

季言礼心里一紧,隐约觉得出事了,急忙朝人群中挤过去。

只见小奚野像疯了似的,咆哮着,怒吼着,凶狠地扑在一个陌生男人身上扭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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