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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页

他说,爱是一件痛彻心扉却又难掩幸福的事,所以他从未后悔爱上。

宋艾闭上眼,无法抑制眼眶里的酸热,抱紧苏特的脖子,直说笨蛋。

他们都笨,在情路上跌跌撞撞,却总学不会乖,直像飞蛾扑火一般,至死方休。

这个纪念日里最笨的不是苏特的告白,而是他的一样礼物──日记。

这一夜他们没有激情,只是相拥着,直到夜深。然后苏特沉沉睡着,宋艾靠在床头,打开小灯端详着这日记本。

本子外是很普通的人造皮,看得出使用多年,因为有一些部分已经剥落露出里头的纸板来,翻开第一页,那纸也早已泛黄,无声诉说陈年往事。

「如果他过得好那我也会很高兴……以前我是这么想的,但现在不了,因为他不幸福。」宋艾喃喃念着,然后静静地盯着那片段一会儿,回头看了看沉睡中的男人,没有醒过来的迹象,于是他往下翻。

今天并不是遇见他的第一天,而是五天后的时间了。因为我到现在才明白什么叫一见钟情。

我不太会形容一个人的外表,但是一见到他就不想离开他,一离开他就觉得时间过得缓慢,然后开始想起他的脸……这就是人家说的思念吗?

宋艾笑了笑,那时的苏特真的是一个害羞的大男孩。

命运之神很残酷,我跟他才相处一天,让我爱上他的同时,命运也把他带走了。为了那个叫罗伦斯的人,他真的值得吗?没有身体上的关係、没有一句爱语,甚至是没有一个充满感情的眼神,他的付出不会令他感到后悔和痛苦吗?这是多么令人悲伤的一件事!

很多时候默默的守候是一件困难的事,但通常人们无法否定在那样极端不顺的爱情里只能寻找这样的方式让自己得到满足,并藉由心痛来确定自己的存在,甚至私下偷偷期待着有一天对方能够回头看一眼。

宋艾守了穆易风很久,所以他很了解这样的感觉,即使痛也痛得快乐。

Eric是个混帐东西!为什么不告诉我他的联络方式?他明明知道我每天都在思念他!为什么?就因为他已经有了那个冷淡的男人吗?

我不行吗?

……

今天是他离开后的第一百天,我觉得我想他的次数已经超过一年的份量了!

……

三百五十个日子过了,上天有听见我的祈祷吗?我想要见他!

……

下雨了,再过不久就是他离开这里的第八百三十天,不知道祈祷满一千个日子就能实现愿望这个传说灵不灵验?我想他想得全身都痛了……Eric还是不肯透露他住的地方!连msn也不告诉我!shit!

……

我做的游戏上市了,是我第一个网路游戏,不知道他是不是也能玩到?Eric难道不知道思念会要人命吗?今天已经是他离开的第三年后了……

……

又一个游戏上市,我还是没有他的消息。

……

宋艾,我爱你,爱得快死了!再过十几天就满五年了,你知道吗?

宋艾阖上日记本,后来的事他大概都知道了。轻轻的将日记放回木盒里,就着微弱的灯光,他凝视着苏特的脸,指尖爬上那飞扬的眉,出神。忽然口中尝到了一丝血腥,嘴唇已经被自己咬破一个洞,带着淡淡的涩。

收回手,宋艾屈起身体,将头埋在双膝之间,有一个名字在他心里激烈的动盪……

易风,原来也有个人跟我一样,爱一个人爱了那么多年,没有后悔更没有轻言放弃。

易风,原来我应该是很幸福的,因为我是被爱着的。

易风,被爱着为什么会这么难过呢?你也一样吗?

易风……我还爱着你,你知道吗?

网路上,等爱依照约定来到地点,距离留言里说的时间只剩半分钟,它满心期待与喜悦,却不知道它等的另一个人身边紧紧靠着另一个人的体温。

直到它在原地孤伶伶地等了半个多小时后,才慢慢地打了一封留言给对方,然后挂网。

穆易风离开电脑桌,到窗边点了一根烟,没有抽,任风将他的烟一点一点吹尽。

他和宋艾错过了最美好的时光,三年前是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他们不断擦肩而过,用时间和青春换取思念和懊悔,然后又不断地回忆。

真是一种自作孽的作法!

他的怀里空虚着,午夜梦回,宋艾还在他怀里的记忆就会猛然窜起,然后又猛然褪去,只剩一片措手不及。

彷佛三年前那场雷雨夜的分手,电光火石间,人已走远,他只能愕然地站在原地,僵住伸出的手。

他想如果当时有道雷劈下的话,大概也掩不住心里的痛的。

这一生从没那样痛过,于是逼出了泪还是无法止歇。痛楚漫漫扩散开时,他已觉得己身血肉模糊。痛至极点,已渐渐麻痹,所有的感觉像潮汐般退去,然后等待一个时机又捲土重来,重重拍击岸边的岩石,终于凿出一个洞,有红红的液体就那样流淌出来,随着下一波退潮流逝了。

血流尽了,岩石里竟是一颗赤裸裸的心臟!

心臟的血肉上依稀刻着一个人名,他仔细看了,才恍然发现,原来那个人早已烙印在自己的心里!

他的宋艾,爱情来得如此容易,却发现得如此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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