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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

“那不就对了?”周浩初颇为自得。

青梧转头的看了他一眼,温声道:“萧景铄眼光好,挑的衣裳必然好看;可你的眼光,真的不一定诶。”

“……”周浩初脸色骤变,抬起右手就敲在了青梧脑门儿上:“这是重点吗?”

“难道不是吗?”青梧揉了揉脑门,觉得自个儿有些无辜:“衣裳当然要穿好看的呀。”

“可惜,衣裳也挑人,要看身段。”周浩初翻了个白眼,自知青梧领悟不了感情的真谛,索性选择了放弃:“算了,我随便带你去买点吧。”

“不能随便!”青梧拽着他的胳膊,一本正经的纠正:“这是我第一次送他生辰礼。”

从前,她和萧景铄并没有太多交集。虽说大家邻里邻居,生辰之类的日子都会往来,但礼品什么的,都是爹娘在准备。

可现在不一样啦,她和萧景铄是朋友了!朋友之间,不就该相亲相爱吗?所以这礼品啊,也不能随便,须得慎重!

最好,能一下送到萧景铄的心坎里去才好!

青梧脸上大写着认真,周浩初脑子一转,很快心领神会:“青梧,你对萧公子似乎很是上心啊。”

“应该的呀,我们……”

“是朋友嘛。”周浩初直接帮她补充完整,抢过话头还想继续追问点什么,手上却被碧玉不轻不重的掐了一把。

碧玉力道不大,但眼神却使得很是到位:“是萧公子送了小姐镯子在先,小姐才这般热心的。”

到底是一起长大的姐妹,碧玉太懂青梧了。

她现在啊,根本就还不清楚自个儿对萧景铄的特别,还以为这是朋友间的互相关爱呢!就算旁人能找到无数证据来佐证自个儿的想法,青梧也不会相信。她大约会觉得,这是一种新出的逼婚手段。

眼下碧玉给了台阶,青梧也没多想,只是点头道:“对啊,礼尚往来,友谊长存嘛。”

“嗯。”周浩初自觉打住,没再纠结青梧的想法,而是仔细思索起了礼品的事儿来:“像萧公子这般书生意气的人,应该不大在意金银吃穿。他平时喜好做些什么啊?。”

“不知道。”青梧摇头,若是知道,也不必这般为难了。

“那他平日在家总有些事儿做吧?总不会是整日收拾妥帖的坐在布庄里招揽生意收银子吧?”

“嗯……”青梧敲了敲脑袋,忽然道:“他好像挺喜欢画衣裳式样的,半时说,他的画画得很好。”

“果然是读书人的喜好。”周浩初轻笑:“那就送笔墨吧。”

“好啊。”

话落抬头,前边儿恰好有家笔墨轩。

一支支做工精緻的毛笔排列整齐,井然有序的吊在笔架上,等人观察挑选。

掌柜里手里忙,随口招呼了句“随便挑”,便低头做笔,半点不担心这几人有什么不轨之心。

青梧走马观花似的在里面逛了一圈,微笑着看向碧玉和周浩初:“我不会挑诶。”

碧玉:“好巧,我也不会。”

周浩初比她更耿直:“一分银子一分货,你挑贵的总没错。”

别说,这话还真有道理。至少,青梧是这样觉得的。

小短腿一迈,便巴巴的跑到了柜檯前:“掌柜的,你这儿哪支笔最贵啊。”

“姑娘,买笔也是讲究缘分的,不是贵的就一定最好。”

掌柜放下手头上的伙计,阔步走到橱子前,拿了个锦盒出来。打开锦盒,里面还有个金丝小袋。

小袋的口子是被封着的,掌柜小心翼翼的打开袋子,才将里头的笔取了出来。紫檀的笔身素雅简洁,完全没有繁复的花纹雕刻,很适合萧景铄的性子。

青梧双眸晶亮,掌柜一看,便知有戏:“这支最贵,我本打算留着自用的。但我昨晚掐指一算,这笔今日会遇到它命定的有缘人,想来应该是你。如此,我也不好强留。三十两银子,带它走吧。”

☆、编,你继续编

“三十两?”周浩初惊得瞪大了眼:这笔怕是得镶金嵌玉吧?

疾步窜到青梧跟前,周浩初主动无视了她傻啦吧唧不识货的眼神,拿起掌柜手里的笔,仔细打量:无金也无玉,甚至连个手工雕花都没有,光秃秃的。

这笔桿用的檀木虽说不差,但也不算太过精贵,只能算中上等罢了。狼毫笔尖倒是不错,软硬适中,柔顺有余,适合书写。若不是这金丝小袋和朱红锦盒抬高了格调,这笔能忽悠出一两银子来,就算顶破天了。

不过,这笔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

周浩初将笔翻来覆去,里里外外的瞧了好一阵儿,终于在笔桿尾端发现了问题。

这笔笔尾封口处微微有些鬆弛,根本没有封牢。这样一来,若是往后笔桿子出了什么问题,只要替换笔桿就成,不用完全换支新笔这般浪费,这不是他做笔的习惯吗?

不屑的撇了撇嘴,周浩初笑道:“掌柜的,这笔不会是您这个儿做的吧?”

“怎么可能!”掌柜眼睛一瞪,“这笔是当今制笔大家所做,工艺精湛,用料考究,仅此一支,买到就是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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