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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没事多看看画报。」家裕抬手看表,「走吧,宴会晚上八点开始,再拖就要迟到了。」

家汇嘴上应着,不忘拿手机和柳静姝留言,他要出门,有徐盛年在场,他不好带着手机,提前祝她晚饭吃得香,睡觉……可以做梦,但只能有他一个人(拥抱)。

柳静姝看到消息后,脸上没过多表情,耳根却红了。

她没回復他,回了,就算是变相答应了他的要求。

家汇小跑下楼,家裕已不在,他看到阿琅,匆忙上前交待,「妹妹你在家别害怕,哥哥要出门一趟,很快就会回来。」

阿琅摘下耳机,「家汇哥哥去哪?」

「杭州,想要什么?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

「没有。」阿琅邀功似地说:「哥哥,我会说刘奶奶不是牛奶奶了。」

「真棒!」家汇露齿笑完,定定地看着她那两颗像黑葡萄似地眼珠子,认真地说:「阿琅,等你的衣裳做好了,下次我一定带你去玩,你比那些女孩子都漂亮。」

「嗯。」

家裕在车上像是等了三个春,眼见家汇慢悠悠地走近,他气得叫司机往前开了十米。

家汇只得加快速度跟上去,「大哥,急什么?我不迟到也会被爸爸骂,不是数落我学习成绩不佳,就是厌烦我睡懒觉打架。」

「那你还不改?」家裕搞不懂他,「爸爸是我们家的顶樑柱,你不能气他,你气死他,就要轮到我来当这个家。」

想到这里,家裕浑身难受,指尖很快泛起了红疹,他开窗想转移注意力,红疹很快蔓延到了手臂,他绝望地闭上眼睛,「家汇,快,替我往死里掐。」

家汇被这一幕给吓到了,这大哥的病似乎越来越严重了。

他捏住他的皮肉,用力扯拽,「大哥,好点了么?」

家裕忍得额头上全是汗,「不行,还是痒得要命。」

家汇给他死劲地抓,家裕连头皮都开始发作,没有手,他倒在椅背上蹭了两下,颤声祈求道:「家汇,你二哥家珣是不准备回来了,算大哥求你,爸爸退下来你替我顶上去。」

家汇是家里唯一知道他患病的人,为了缓解他的症状,只得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心态敷衍地点了点头,「我那个儘量吧……」

他实际上,很想劝劝这位大哥,讨厌俗气,那就克服嘛,钱其实不是那么噁心的东西。

没有钱,哪有大房大车和高定绸缎?更不会有苏富比的珍藏物品任他随意挑选。

家裕得了他的准信,身上起的红疹消失地比吃了特效药还要快。

他用手帕巾擦掉汗水,像个没事人一样,拿起了书架上的《圣经》,放在胸口吟诵道:「金钱是万恶之源,我切切要远离它。」

家汇摸了把鼻子,打消了刚才冒出来的那点念头,大哥十八岁那年,就由心理疾病引起了急性过敏,家庭医生上门开了药,后来红疹就退了,爸爸妈妈理所当然觉得是海鲜所致。

后来他发现并非如此,每当徐盛年有意将大哥当作接班人来培养时,他就会躲在书房急得抠地板。

高中时期说是为了追求创作自由,逃到了温哥华,大学躲在美国,硕士又挪至英国,现仍在爱丁堡大学读博,读完一个,还准备再来一个,就为了永远待在他的理想国。

前面的司机,将后面的谈话声悉数听到耳中,微微转动方向盘,往沪杭高速走了上去。

——

家汇出门,陈伯立即知会了徐家的女主人,方毓女士。

徐盛年昨天将阿琅带回来,还存了另一副心思,他的夫人方毓,因早年目睹自己的儿子在胎胞中吞噬了自己的女儿,已变得愈发不理世事。

她平日不仅对家汇,连带着对他,都透着一股恨,就怪他,没有让她打掉家汇这个杀女仇人。

为了补偿,阿琅,这个只比家汇小三天的女孩,模样乖巧可爱,应该是能弥补那场永世遗憾。

白色的埃尔法驶进徐家大宅,方毓女士昨晚就回了上海,因不想看见家汇,住在黄浦江的那栋老式洋式中,她和徐盛年一样,都是在香港出生,爸爸妈妈是老上海人,家中彼此相当,从未穷过吃穿。

五十多岁的人,精气神不佳,有骨相撑着皮相,又配一身丝丝不易的宝蓝色云锦旗袍,隔远看,就知道是个端庄贵气的妇人。

陈伯带着老张过来运行李,梅婶给她撑伞。

「那孩子叫容琅,对吧?」

梅婶应声,「家汇常叫她阿琅。」

方毓女士脸色一沉,她讨厌家汇,他一放假,她便外出度假,免得越看越烦。

她多么想拥有一个女儿,老天仿佛在和她作对,让她在B超时,亲眼目睹了女儿被儿子吃光的场景……

「一隻山羊咩咩咩,两隻松鼠咬松子,三隻小鹿迷了路。」阿琅跟着电视上的小狮子念起来,叫方毓看过去,心臟剎时间被击中了般。

这种画面在她脑海中浮现过太多遍,要是她的女儿还在世,她也会这般牙牙学语,做她的乖囡囡。

阿琅眼角扫到来人,她摘下耳机,懵懂地眨了眨巴眼。

「阿琅。」方毓半蹲下身,将她扶起来一寸一寸地打量,「好孩子,你愿意不愿意当我们徐家的四姑娘?」

阿琅摇头,「我、我和家珣哥哥有婚约,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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