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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明军沿海平倭时期,以步兵为主,火器、骑兵为辅,这和南方地理条件限制了骑兵发挥有关。当然,在北方对付游牧民族的明军,仍以骑兵出击和火器守城为主,这一时期明军呈现出军事战术上的多元化。

四是对后金的战争,明军主流战术达到了超越时代的先进性!即以火器为主,步骑为辅,战术特点是以火器打头阵,步骑混合方阵列在火器营后面待敌。

总而言之,在这四大阶段中,每种战术的实际运用水平,都有一个由盛至衰,然后产生变革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一支军队的战术运用也是其战略思想的体现。

【兵制】

因为明政权存在的时间跨度大,其军制也相应的十分复杂。

明军的常规兵制:明军初始主要来源是所谓的“垛集军”。就是把一部分特定人群划为军籍,世代相传。

全国的军事力量分为军属卫所与兵属营两种。

军属卫所 以卫所为基本单位,每卫五至六千人,每所数百人,主要由步骑组成,沿海另设水师,分驻地方。这一点模仿唐朝的府兵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都指挥使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都司之下,府、县二级遍设卫所,一府设所,连县设卫。

官衔自下由上,分别为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各卫分统于都指挥使司,各都指挥使司又分统于中央五军都督府。

在地方卫所之外,另于京师集中了一百多卫,编为三大营,称京军,作为国家的战略力量。凡有大的出征一般是由京军执行。京军的人数在明朝前期高达50~80万人,装备精良,以保持中央对地方的优势。

兵属营 官衔自下而上,分别为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最高长官为总兵,直属兵部。

明军兵制的特点是实行分权管理:

军队的军籍属于五军都督府管,各省有自己的都指挥使作为长官,负责平时训练组织。中央政府的兵部负责人事、参谋和调遣,一有兵事,则由兵部派出总兵官去指挥都指挥使和卫所兵作战,作战完毕则交出军权。这样,都指挥使、都督府和总兵,都无法全面控制,有指挥权的平时不和军队在一起也无固定下属,军权牢牢控制在国家机器手里,即所谓“将不专兵,兵不私将”。

分权制度的好处是最大限度防止将领拥兵自重,反叛中央,弱点是指挥官不参与军队的训练和管理,在实际操作中影响军队的战斗力发挥。

野战兵制 明军的野战兵制有三种,主要来源自“兵属营”。一种是京师三大营,一种是高危地区的边防军。还有一种比较特别的,就是优秀将领一手组建的私兵。在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明军的野战兵制从来没有在制度上真正的完善过,而是在不断的军事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即成事实”。

京师三大营 明朝理论上最精锐的部队是京师的京营,分为“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三大营,五军营习营阵,三千营主巡哨,神机营掌火器。以后,京军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卫皇帝的侍卫亲军,如锦衣卫和金吾、羽林、虎贲、府军等12卫军,以及隶属御马监的武骧、腾骧、左卫和右卫等4卫营。

其中神机营为专业的火器部队,在明朝中后期人数保持在七八万左右。

全营兵力 步兵3600人,骑兵1000人,炮兵400人(管理野战重炮及大连珠炮),共计官兵5000人。装备火器:霹雳炮3600桿(步兵火铳),合用药9000斤,重八钱铅子90万个,大连珠炮200桿(多管火铳),合用药675斤,手把口400桿(炮兵防身用手铳),盏口将军160位(野战重炮)。

这里面没有明确提出装备这些武器的部队就是神机营,但结合历史资料,我们可以认定

这样精锐的火器部队不可能是普遍的明军一般军队,只能是神机营。其他的明军则是冷兵器和火器混用。如明朝新兵营的操典,规定军人两分习刀矛,六分习弓弩,两分习火器,一般明军的装备就应该是这个比例。

后了明朝后期,野战军主力京师三大营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战斗力,能真正担起主要作战任务的就完全是边防军和地方实力派将领所拥有的专属部队。

边军 明朝守卫边境,防御北方少数民族的军队,配置于东起鸭绿江、西抵嘉峪关的9个军镇,史称“九边”,这些边防部队具有很强的实战能力。如李家军、戚家军、辽东的关宁铁骑等。这些部队之所以善战,往往和统帅的军事才能有关,也和朝廷没有将“分权制”强行推行至部队有关,不是不想,是现实情况不允许。

“洪永以后,边患日棘,大将之设,遂成常员。镇守权重,都统势轻,卫所精锐,悉从抽选,于是正奇参守之官设而卫所徒存老家之名。”实践证明了明代军事分权制度已经不适应战争的一般规律。

专属兵 专属兵是在募兵制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精兵。

如果不算明太祖朱元璋早期的义军班底,明军比较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专属兵,应该是在戚继光阶段,戚继光在卫所军已经失去实战能力的情况下,放弃了传统兵制,转而采取募兵制。募兵制在明“土木之变”时即有,兴盛于嘉靖“沿海平倭”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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