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在店里并不显眼的位置。这个混球等了许久,还没有位子,见她刚来就坐下了,气得要砸店。
当时他穿着普通的儒衫,又无下人跟着,看上去像是个酸秀才,气焰又颇为嚣张,她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一来二去的就吵了起来。
吵架也就罢了,当时见他细皮嫩肉的,想着吓唬吓唬他,于是抱着刚买的大公鸡啄了他几口。
她原本在阳城一带有些美名,因这一战,这美名也去得七七八八了,但凡被人提起来,就成了“那个抱着公鸡跟人干仗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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