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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满棠心里嘀咕着,常遇青哪里懂事了,姆妈是没见过他在学校里嚣张跋扈的样子。

常遇青见了他倒是热情,主动上前牵起他的手一同落座。一张单人沙发上坐两个小孩倒也不挤,只是沈满棠不愿意和常遇青挨着,使劲挪着屁股坐到了最边上。

「你看这俩小孩好的,还手拉手呢。」常太太仿佛看不出沈满棠的彆扭,一个劲地夸大二人的关係,「本来今天我们是要回我娘家的,结果遇青说一定要先来沈家呢。」

傅君佩也笑:「是我们失礼,早上有客人来耽搁了,本来应该我们上门拜访的。」

沈满棠听着大人们无聊的寒暄,目光有些无措地飘忽到金朝脸上,金朝也只能递给他一个同情的目光。

常遇青看着他俩一来一往的眼神交流,转了转眼珠,对常太太说道:「姆妈,那也是我同学呢。」他下巴朝金朝那儿一抬,一脸无害地笑道。

金朝本是和芦荟规规矩矩地站在不远处的角落,等着主子们的吩咐,现下他却突然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不过他倒也不惧,低垂着眼,落落大方地接受众人的目光。

「这是哪家的孩子呀?」常太太心直口快惯了,脱口而出后方觉不对,上下打量起金朝的穿着,逐渐拧起了眉。

金朝穿着一身白色的大褂配紫色的,是沈家统一的佣人装。款式有些土气,还是沈老爷在时选定的样式。

这还是沈沧交代的:「既是来沈家伺候的,就给他做身衣服吧。穿件破棉袄在少爷身边像什么样子。」

于是金朝当天就收到了两套改小了的佣人装。他日日穿着,就连去学堂也不换,在澄衷的富家子弟里显得格格不入,因此常遇青常带头笑话他。

傅君佩解围道:「这是小满奶娘的儿子,叫金朝,学习可好了。之前小满没去学堂的时候都是他带着读书的。」

「这样啊,」常太太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蛮好蛮好,两个孩子互相也有个照应。」常太太说完又瞟了一眼金朝,心里还是对沈家塞个下人孩子进学堂这事颇有微词。

澄衷学堂里的孩子非富即贵,若是每个少爷小姐都塞个书童进学堂,那澄衷得成什么样子了。

不过常太太对这些事没什么发言权,平常和傅君佩打打麻将她还行,但在沈沧面前她可不敢多言。明明她与丈夫足足大出这个年轻人一轮,可每次见着沈二爷,她却总有些望而生畏的感觉。

她将话题一转,又对常遇青耳提面命道:「你看看人家孩子,又能干又会读书。再看小满,比你小两岁还比你成绩好。你说你怎么就没个哥哥样儿呢?平常在学堂多跟弟弟学习,听到没?」

常太太本以为他又会摆出那副浑不吝的样子,谁知常遇青装得极为乖巧,不仅没给她摆脸色,还认真地应和道:「知道了姆妈,我会多和弟弟学习,平常也会保护好弟弟的。」

沈满棠瞪大眼睛看着常遇青,像是不认识这个人了一般。

平常在学堂会欺负我的不只有你吗?

常遇青没看他,只是温和地对长辈们笑着。沈满棠控诉无门,挤眉弄眼地冲金朝求救,殊不知自己身边这个人也在怒视着金朝。

常遇青本意是想让金朝难堪的,却没想到他母亲不仅没多问,还数落起他。

金朝看着常遇青紧挨着沈满棠朝他投来挑衅的目光,没忍住闭眼翻了个白眼。

谁知常遇青还有后招,他突然对常家夫妇说道:「爸爸,姆妈,我好饿啊,咱们中午上哪吃啊?」

这话一抛出来,傅君佩自然得接:「还去哪啊,直接留这吃呗。我让芦荟多做几个菜。」

常太太自是要推脱:「这多不合适啊,大年初一还叨扰你们。我们本来也是计划着中午去孩子外婆家的。」

傅君佩还是热情道:「哎,别折腾了,孩子都饿了。再说咱们也好久没聚了。多亏常副使沈沧才能做成这么大笔生意,我们不得好好庆祝一下啊?您说是吧常副使?」

「沈太太都这么说了,我哪有推辞的道理,」常副使笑道,又对着沈沧道,「这笔交易这么大,要没你大嫂同我媳妇之间的情分,我可不敢交给一个年轻人做啊。这单能成你得谢你大嫂。」

沈沧与傅君佩对视一眼,笑道:「这是自然,要不是大嫂帮忙牵线,我哪里能认识您这么讲义气的大哥啊。待会这酒,常哥可不能推辞啊。」

「沈小弟手下留情啊,我吃完可得上我岳母家拜年,若是醉醺醺的去,可得挨我老丈人一顿说教。」常副使也笑着起身和沈沧一同去了膳厅。

沈家是从沈天佑这一辈开始发家的。沈天佑本是浙江吴兴县一渔户家的儿子,年仅十七岁时便做主卖掉了家中渔船,隻身到上海开设棉花行,从事棉花出口贸易,并逐渐与怡和洋行有了业务往来。在前任买办的举荐下,沈天佑成了怡和洋行史上最年轻的买办。之后五年里,除了买办业务外,他还私人投资了三家钱庄,商业范围涉足茶业、丝业、矿产业等领域。直到沈泓束髮之年,他才脱离了洋行,一手创办了隆燊银行。

沈泓成婚那年,沈天佑便有计划开拓银行的商品交易范围。时局动盪,他最终把目光锁定在了最有利可图的军火订单上,为此还带着儿子儿媳一同赴英考察。可惜造化弄人,他和沈泓一同死在了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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