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社向李朗约稿,同等条件下讲谈社拥有优先合作的权利。
当然,如果另外一方的杂志社条件更好,那么这个条款是不成立的。
不管是从人情、还是法律的角度考虑,李朗在和小学馆正式签合同前,都会跟佐藤一夫沟通一下。
如果,讲谈社也想发行死亡笔记,并且允许李朗保留漫画大部分版权,李朗还是希望漫画能在讲谈社连载。
毕竟,双方合作这些年有了一定的信任基础。
假如讲谈社在版权方面不肯让步,李朗也只能选择和小学馆合作。
人嘛,总得为自己的利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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