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晚报》的总编辑纪罡给晓新打过电话来了。
“唱片社那边想与我们两个单位商量一下新歌唱片的事情,你看看这件事咱们应该怎么办?”
“我早就想好了,这件事就交给文飞阳去与他们交涉,你看怎么样?”
晓新决定解铃还须系铃人。
最终,文飞阳通过谈判与唱片社达成了这样的协议。
在新歌唱片的总收入里,词、曲作者、演唱者,分别从每张唱片的销售款中抽取一分钱。
然后,《词刊》、《京城晚报》与唱片社三家,再从新歌唱片纯利润中各自获取三分之一。
这样一来,基本上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主办方、发行方、词、曲作者、演唱者都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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