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疾肯定的说到:百笙你要相信为师的眼光。
如果你真的是一无是处,那么为师为何要收你为徒呢!
你别忘了为师拥有你的全部记忆,在为师看来你是相当优秀的。
你有别人没有的特点,别人只会思考已有的东西,而百笙你有可以通过已知的东西去探索未知的东西的思维。
这就是你的优点,你想想谁能因为一次网上吵架,在自己不懂计算机的情况下,找到那个人的家呢!
萧百笙一听也想起来了自己当年的事情。
因为和一个人观点不同的问题去用自己的方法去找人。
最后孔乐用自己的方法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找到了那个人。在看到那个人的时候萧百笙忽然笑了起来,因为他还是个13岁的孩子,一个伟人说的话是对的,要想打败一个人,就要先让一个人感到恐惧,这样不用你动手,他自己就会打倒自己。
孔乐就是当初自己被自己打倒了。
因为他有那种通过未知了解已知的逻辑思维,所以孔乐当时就能脑补出一整套可行方案。
可是最后看到那个孩子的时候。
孔乐才知道,那不过是一群小学生装大人而已。
难怪他们只知道伽利略的斜塔实验,却不知道斜塔实验证明的是,密度相同的情况下,球体下落的速度是相同的。
这就是答案,小孩子不愿意承认自己是错的,所以只能去歪曲现实。
想到这里萧百笙也不在哭泣了。
笑着说到:
老师,我明白了。
好,继续实验。
千寻疾说到:这才像话吗?
你这个臭小子,虽然懂的很多,但是你的心里年龄似乎并不大。
看来等你可以完全控制这个身体的时候。
try{mad1();} catch(ex){}
得带你好好历练历练。
萧百笙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好,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好了。
就这样接着实验中。
大概过了半年多,萧百笙已经开始适应这个身体,至少可以一直维持人类的形态,包括睡觉。
千寻疾见状准备开始下一步训练了。
对萧百笙说到:百笙,既然已经可以一直维持人类的样子,那么接下来就该尝试使用魂兽的能力了。
萧百笙听闻答了一句“是”就开始尝试。
千寻疾拿出一个魂兽图鉴:这就是第一个魂兽老鼠,试试吧!
萧百笙开始照着图鉴开始控制身体,可是他毕竟还不适应这个身体,比如忽然长出翅膀,比如本来该变硬的部分变的和面条一样。
比如头上忽然长出了蓝银皇。
再比如本来该长出褐色的绒毛的地方,长出了紫电刺猬的尖刺。
当时直接刺扎穿了自己的心脏,好在JO级生物每一个细胞都知道自己在什么部位,每一个细胞都可以独立生存。
所以区区致命伤而已,不足挂齿,就是大脑变成豆腐脑都不一定能杀死他。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萧百笙才能将自己模仿成田鼠的模样。
为什么要模仿田鼠,还要这么严格,千寻疾的说法是:在战斗中遇到打不过的对手时候你只能选择逃跑,但是如果对手比你快的时候。
你需要的就不只是逃跑,而是可以伪装。
伪装就要求你不能漏出一点与那些生物不同的地方明白吗?
当时的萧百笙当场就怼了一句:哪有人会这样仔细。
千寻疾的说法是:你忘了紫极魔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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