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不大,都是用“义务”换取“权利”,古往今来,这俩玩意儿都是密不可分的,不会有没来由的义务,也没有不用付出代价的权利。
如果除去没完没了的帮派火并、随时可能失控的高改造度佣兵和对人百害而无一利的du品等一众缺点,其实不夜城还挺好。
比如在店家遭遇偷窃或抢劫时,黑帮逮到犯事者的效率可是NRPD的数倍,而且NRPD还没办法帮商家追回早被花掉的赃款,黑帮却能强迫犯事者用身体赔偿商家的损失,免费劳动或者出卖脏器。
尽管人工脏器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但奈何部分公司高层迷信“食用同类脏器可以强化自身脏器功效”的说法,所以活体脏器贩卖在地下世界依旧盛行。
至于犯事者的人权?没人在乎那种玩意。
还是那句话,要么有解决麻烦的能力,要么别去惹事,这是规则,人人都得遵守。
当然,这种抛开核心问题不谈就说不夜城好的话术就是在耍流氓,前面提及的那些要素,其中任何一个都足够成为常人远离不夜城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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