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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城下之田

拿出来,竟然装了两大个保鲜盒。保鲜盒我是不少的,当然不是用那些前人留下的,噁……而是因为我自己也有一点儿保鲜盒控,喜欢把无论什么东西,吃的还是不能吃的,都分门别类的放进保鲜盒里。一来貌似整齐很多,二来可以防止积灰。要问我保鲜盒本身也会积尘的啊,那我只能说清洁保鲜盒总比清洁里面放的东西方便吧,不是吗?

好,我拿了其中一个保鲜盒的剩饭出来,虽然可能不是同一个产地或牌子,但却都是岛国的那种圆圆的近似糯米的高档货,被雪藏了两天之后,还能晶莹剔透,在晨光中精神饱满。然后,我又拿了六个鸡蛋出来。鸡蛋,是我这种懒人最忠实的食材,永远绝对肯定不会少。虽然很多学说都指出鸡蛋,尤其是蛋黄,是不能吃太多的,但我才不理,能吃就吃。事实证明,蛋黄的杀伤力,以一天两个为平均数吧,比咖啡低得多得多。而且,我还隐约记得后来有那么一篇文章里的某个学说很有说服力地说过,吃鸡蛋是有助于提高脑部能力的。

有隔夜好饭,有新鲜好蛋,这当然就是弄鸡蛋炒饭的大前奏啊。为了把这个要投出去的石头弄得更诱惑一些,我还特地买了上好的丰原长葱,未广野龙的淡紫,一田黑豚午餐肉,还借了妳两条荣华腊肠。

在炒饭里放午餐肉、火腿肉、烟肉,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东西,也算是我们家的优良传统。虽然我不能太苟同把冰箱里所有的东西都放在一起,就能弄出超级美食的神级哲理,但在简单的料理里多放一些东西,多一些尝试,我是绝对不会抗拒的,偶尔还会有惊喜。尤其是炒饭这种东西,简直就是美食炼金的不二法门。

于是,美食炼金开始。先把鸡蛋炒好,我不喜欢南方的那种炒滑蛋,就是炒蛋炒得半生不熟,一来口感不好,二来可能会有蛋腥味,三来不容易保鲜。所以,炒饭的蛋,还是炒熟炒干的好。用清淡的野龙酱油炒蛋,再加丰原葱花,加几粒午餐肉,可谓完美。然后,把腊肠切粒炒热,倒饭炒热,再把炒好的鸡蛋倒进去一起炒。哦,好家伙,油烟四起,好像着火了似的。香味也像海啸一样向四周奔涌而去。

这海啸,刚好把走进厨房的彼特冲得昏头转向。

“上帝!”彼特在油烟里摸索着走了过来,说道:“HK桑,你又干了什么?”

“炒饭。”我说,还补了一句:“中式特色炒饭。”

“天!”彼特望了一眼我的锅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HK桑,你可能又做了全世界最不健康的炒饭啊!”

“呵呵……”我笑而不答。这可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爱夫炒饭弁当。我心想。

……

文化祭的表演进行了三分之一,便到了午饭的时候。我从冰箱里把爱夫炒饭的保鲜盒拿出來,放在微波炉里加热,顿时香气四溢。众人都凑了过来看个究竟。

我拿了其中一盒过去给妳,一边说:

“喏,这是我早上做的炒饭,试试吧,应该很不错。呵呵……”

妳皱了一下眉,接过饭盒和筷子,仔细地端详了一下饭盒里的东西,然后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炒饭,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小团,放进了嘴里,慢慢地嚼了起来。一旁的陈桑和赵桑等人既好奇又紧张、既渴望又担心地看着妳。

“嗯,还不错。”妳一边嚼着一边说,笑了一下:“不过,有点儿干。”

“不错就好。”我也笑着说。我的大小姐,当然会干,我心想,但还是把一早准备好的咖啡随手奉上。

“嗯。”妳喝了一口咖啡,虽然好像咽得有点辛苦,但还是又夹了更大一点的一团炒饭,放到嘴里,又仔细地嚼了起来。

“好香哦!”德力趁我没注意的时候,竟然擅自拿起了另一盒炒饭,放到鼻子跟前嗅着,画面着实不雅、不爽也不快。

“闻什么闻?”我把饭盒拿了回来,然后随便在桌上捏了一块面包递给他说:“吃你的面包吧,也很香啊。”

“你这不是还有很多吗?就试一点儿还不行?”德力手里抓着面包,有点渴求似恳求着。旁边的陈桑也点着头。

“也不是很多啊。”我把饭盒揽在胸前,一转过头,又看到赵桑、佐治、狄波拉、塞巴都用差不多的眼神望着我,胸前的饭盒。

“没关系啦。”妳的声音这时在耳边响起:“Hon桑,你那盒就分给他们吧,我跟你吃这盒。”

妳笑着把我那盒递给了陈桑,然后,把妳手里那盒递到我面前。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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