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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杀一头猪都得要一两个时辰,这马可比猪大多了,一炷香的功夫,怎么可能?!

......

一炷香后,在众人的惊诧声中,张德昭真的把一匹马给割成了好几份。

「时间紧急,我就粗粗的分了分,这马脑袋就不用了,上头反正也没啥肉,一会儿扔山沟里自有动物会去捡了吃。

四个前后腿加两扇肋排,对了,还有一兜子内臟,都在这儿了,咱们分着背吧?」

张德昭说着话,还挑了最重的一个马腿,甩在了身上,「这个就我来扛吧,你们能背得动啥就选啥。」

已经对这位大哥的刀工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众人,见张德昭都这么说了,于是便也闭上了目瞪口呆的嘴,赶忙挑了块马肉,要不就装在背篓里,要不就挂在扁担上,准备继续赶路。

陈冬月的背篓里因为还有荷包啥的东西,也不太好放新鲜的马肉,于是她便跟张德昭一样,抗起了一个马腿,往前开道。

尤娘子和彩棠因为力气最小,又带了个铁锅,所以便负责端一锅子的内臟。

一辈子都没过的这么刺激尤娘子,脑子里浑浑噩噩的。

她不知道自己这一中午到底是怎么过来的,她只知道原本在大杂院里连吵架都不敢的自己,在一个多时辰的功夫里,是杀人也见了,埋尸也看了,顺便还劫了劫匪的钱,然后又得了一锅的马心马肺马内臟........

茹毛饮血,无外如是。

前路......不知道还有什么等着她。

第51章 又来一个能造的

回去的后半程,雪愈发的大了,天色也阴沉的很。

张德昭说自己怕再引来歹人,所以央求大伙儿帮他隐瞒下自己是地主家傻儿子的身份。

这事儿众人倒也觉得他说的没错,便都应下了。

陈冬月提议用『大墩子』,作为张德昭的艺名。

另外,为了更好的隐瞒身份,陈冬月还让张德昭说自己是李秀才的侄子。

这回跟着一起去青山村,就是为了跟李秀才读书认字的。

大墩子对自己的名字和身份没有意见,但是只一点,他却不太满意,「我不念书啊,我念不来书的。」

「爱念不念,你不念我还省得教呢!」李秀才从到青山村之后,就没遇到过一个想念书的,心里对这些个厌学之人,就多少带了些意见。

怎么的?!

一个个的都不爱念书,那这国家之兴旺,社稷之稳固,还有人管没人管了?

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怎么到了青山村,就各个都只追求做个大字不识的白丁了?

这青山村是风水有什么问题吗?

大墩子还企图解释,「秀才叔你别生气,也不是我不想念书,我实在是记不住那么多字嘛。

我爹以前就喜欢逼着我念书,可我一念书就想睡觉,读书到现在,四书五经就没一点儿都背下来的......所以还是算了吧。」

反正在赶路,嘴閒着也是閒着,于是陈冬月随口问了句,「这么说来,你爹倒是个读书人咯?可考取功名了?」

「以前是读书人,现在不是了。」大墩子憨憨的回了一句。

李秀才立刻道:「瞧瞧,我就说功名很难考的吧!

大墩子,你回家之后,记得跟你爹说,这功名该考还是得考~~秀才叔也还没放弃考功名呢!」

「嗯......我爹现在可能心思 也不在读书上。」大墩子小声嘟囔了一句。

正待李秀才还要说什么的时候,走在最前头的陈冬月突然低喊了一声:「呀,有隻小狗!」

已经走得灵魂出窍,全凭意志力在支撑自己的彩棠,一听有小狗,倒是来劲儿了。

她三步两步跑上前去,「啊,真的是只小狗,还怪好看的嘞~~」

「这荒山野岭的,怎么会有狗?」李秀才也凑到了陈冬月跟前,「这别是只狼崽子吧?」

好在已经跟上来的宋不凡摇头道:「这不是狼崽子,狼崽子眼睛和爪子都还要大些呢。

估摸着是什么野狗之类的下的崽吧,不过这么小的狗崽子,大冷天的也养不活的。」

陈冬月还没开口争辩,却听李秀才道:「没事,捡着呗。养不活正好煮小狗煲吃,补的嘞~~~~」

此言一出,引来陈冬月和彩棠的叫骂一片。

从李秀才身边路过的水花娘,冲他竖起了大拇指,「厉害,不愧是你,看到啥都只想着能不能吃。」

而跟在后头的大墩子只有一个疑问,「秀才叔,小狗煲你吃甜的还是咸的?」

「闭嘴!!」陈冬月把那狗崽子藏进了怀里,「谁都不准吃我们家的......宋志刚。」

小动物有了名字,就谁都不准吃了!

李秀才非常好奇,「这狗为什么要叫宋志刚?」

「因为我们家有宋志明了啊,」陈冬月回答的很是一本正经,「志明,志刚,一听就是兄弟。」

「可宋志明是只公鸡。」

「不是公鸡,是母鸡。」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

一行人听着陈冬月和李秀才完全不像正常人的争吵,继续上路。

不过也好在有这俩人的争来吵去,众人听着笑一笑,便也解了乏。

直到天色擦黑,一路上经历了太多的一群人,终于回到了青山村。

地上的积雪,此时已经到了脚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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