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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乐言马不停蹄地解开安全带推开了门,两三步跑到老人面前抱住她。

「不是说好了在屋里等着吗?」沈乐言捧起她冻得有些僵硬的手呼了呼气,「我又不是找不着家门。」

「诶唷,你就别说教姥姥啦,我在家閒着也没事做,出来运动运动。穿着棉裤棉衣呢,一点都不冷!」姥姥一脸不服气,手却不停的摸着沈乐言的掌心。

那是一双并不柔软的手,手背发黑布着不同程度的老茧和皴裂,胖乎乎的却并不可爱。

几曾何时,它们也是一双纤细白嫩的手。

沈乐言的姥姥年轻时是村里有名的巧妇,什么做棉服啊、做翁鞋、做喜被、建筑队煮大锅饭,所有人都会先想到她。

她好像什么都会,总能游刃有余地做好活儿。

沈乐言儿时经常会被姥姥拉着去新郎家讨喜糖、去建筑工地蹭水煮玉米棒吃,也会在冬日到来之前收到姥姥亲自打鞋帮做的棉鞋。

但自从上高中开始,沈乐言每年来姥姥家住宿的日子便屈指可数了起来。祖孙俩经常通电话,即使甚少相见,每次拥抱时还是一如既往地亲昵。

现如今,沈乐言站在姥姥跟前,足足高了她一个头不止。

「姥姥好。」宋安辰从车后座提出六隻礼盒来,这才走到跟前来。

姥姥看着沈乐言:「这是……」

「哦哦,忘记介绍了。」沈乐言挠挠头,想去接宋安辰手里的盒子但被拒绝了,「这是我妈妈闺蜜的儿子,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位哥哥,名字叫宋安辰。哥哥,这位就是全世界最疼我的姥姥。」

「安辰啊,这名字真好听。」姥姥笑开了花,「快进屋吧,外面冷。」

宋安辰点点头,跟在后头进了屋。

跟姥爷问过好之后,他们四个人又一起喝了姥姥泡的茶叶聊了一个半点。

宋安辰健谈,跟老人们很聊得来。

「诶哟,都快五点了,我得快去准备做饭了。」姥姥看了看表急匆匆起身,「今天风民说要带他那个对象回来吃饭呢。」

沈乐言猛地一怔:「我们来帮忙。」

「不用不用,我一个人做的来,你忘了姥姥那时候多厉害啦?你们帮我我可不自在,到时候做的就不好吃了,你带安辰去逛逛吧,广场上这会儿正热闹呢。」

沈乐言没再强求,拉着宋安辰出了门。

但第一件事,却是先给母亲拨了个电话。

风民舅舅的前妻早在三年前就跟他离了婚,原因很简单,嫌他穷。

前舅妈跟舅舅本就是二婚,也不是他们这边的姑娘,听说也不能生育。

姥姥见她第一面的直观感受是不喜,二婚和疑似不能生育先放一边,那姑娘根本就是个没规没矩的泼辣性子。

讲话难听不说,一来就找他们二老要红包,大手大脚的当天就给消费完了,还兴冲冲地跟他们二老说这边物价低,那些钱是怎么被她花掉的。

但舅舅喜欢,姥姥姥爷没有任何棒打鸳鸯的意思,照顾姑娘也很周到。

结完婚还托人从福利院买了个孩子来给他们养。

转折发生在那年夏天,舅舅带着舅妈出去打工,将年仅七岁的女儿寄养在姥姥家。不曾想,发生了意外,滚烫的热水浇在了她白嫩的胳膊上,硬生生烫了一层皮下来。

这天地下当真就是有那种倒霉到极致的人。

小女孩去医院检查还被查出是伤痕体质——一千个人里面才可能会有一个人是这种体质,受伤之后会比寻常人都严重,见血必然留疤。

所以烫伤轻易好不了,伤疤更像是一条可怕地虫子一般趴在她的胳膊上将两个关节的肉连在了一起,让它不能屈伸。

沈乐言那时候上高中,暑假的时候还陪着表妹去过一次市医院,因为妹妹年级还小,那种程度的疼痛她根本就忍受不了,总是哭得撕心裂肺。

要想真正去除女儿手上那条「大虫」需要做植皮手术,几万块钱,舅舅根本拿不出来。

好在手术不急着做,舅舅带着舅妈继续南下打工存钱给女儿做手术。

但一来,舅舅过年回家手里连三千块都没有。

究其原因,还是舅妈花钱太过大手大脚,又不爱出去工作,舅舅的工资进了她的口袋根本就是有去无回。

无奈之下,第二年舅舅只得一个人出去打工。

同年十月,舅妈诞下一名小男孩,却在舅舅回来看望的时候毅然决然地离了婚。

舅妈什么也不要,除了离婚证。

外人可能不知道为什么,但家里的年轻人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小男孩的相貌未有跟舅舅半分相似,十月怀胎也是假的,医生说小男孩是早产儿。

这件事,家里只有姥姥姥爷不知道。

舅舅一个大男人,离婚那天却红了眼,但也只是抹了抹眼泪继续出去打工赚钱。

那年腊月,他的女儿做了手术,祛除了那道折磨了她两年的疤痕。

再后来,他也不出去打工了,自己开了个小作坊慢慢倒腾起来赚了点小钱,虽然没多少,但也足够让他在家乡站稳了脚跟。

「那他要重新找一个不是也挺好的吗?」宋安辰听完沈乐言的叙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沈乐言摇摇头,面无表情道:「要真是这样就好了,我舅舅是被人骗了的,他那个对象有老公。直到我舅舅说要带她回来见家长她才坦白这件事,但是那个人又说她跟自己老公是半离婚状态,就差扯张离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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