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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谣有时也挺喜欢和这样的朋友一起出门,她本人从不做旅游攻略,都是到了地方现问现找,有时索性在旅馆躺半天,剩下半天就随意在街上散步。现在有张鑫麟这样玩心重的人做攻略,倒是省了不少麻烦。

他们逛了书店、唱片店还有家玩具店,最后走累了就找了个家咖啡馆歇脚,并投票决定晚餐吃什么。张鑫麟想吃中餐,团长想吃烤肉,最后大家投票10:1,烤肉惨败。

张鑫麟找的那家中餐馆离得比较远,但评价很高,所以他们快五点的时候就坐地铁往那边去了。

巴黎地铁站很老旧,有些地方像地下墓穴一样幽暗,车厢里还总是有股异味,更别提猖狂的小偷。

一进站他们就自觉把包背在前面,张鑫麟讲起前些天她在地铁上丢了一包垃圾,她说自己把吃完的包装纸塞进包里,结果下车时发现没了。罗谣说哪个小偷这么有公德心,她们大笑。

说话间车就来了,罗谣最先上车,靠近中间有几个座位,但她不怎么累,就让给其他人了。她靠在另一边的车门旁边,车关门的时候,对面的地铁也来了。

车刚刚启动,她忽然听到有人叫她的名字,但同事们都没有反应。她问他们是否有人叫她,他们都否认。那声音也的确不像他们的,倒是像沈澜沧的。但怎么可能呢?

罗谣觉得这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

他们需要坐十站地铁,好在中途无需换乘。没一会赶上下班时间,车厢里的人渐渐多起来,她怕有小偷,只在角落里躲着。

她身上没什么值钱东西,但手机绝不能丢,那里面有她和沈澜沧的聊天记录。

挤了十站,总算到了。张鑫麟怕有人不知道,快到时就开始吆喝,至少和罗谣说了三遍,下一站要下车。

从车站出来时,天夹在深蓝与黑色之间,局部地区还有夕阳余晖。他们按地图的指示,还要走二十分钟才能到达餐厅。

路上他们又逛了逛周围的商店,团长买了几个麵包,张鑫麟在一家帽子店试了快半小时,最后被罗谣拽出门时还依依不舍。

到餐厅时因为来得有些晚,大桌已经没有了,他们又在门口等了十来分钟才进去。餐厅对面是一条窄窄的小河,被一道矮墙隔开,对岸也是一条类似的街道,许多餐馆生意红火,门口同样排起长队。

入座后团长让大家点菜,罗谣点了最爱吃的水煮牛肉,许久没吃辣,馋得要命。就在他们刚刚点完菜的时候,一辆汽车按着喇叭从门口飞驰而过,然后大家听到「嘭」的一声。

他们转过头去,看到一辆自行车倒在人行道上,一个人躺在旁边。张鑫麟问,该不会被车撞了吧。团长说应该不是,被车撞了,那辆车会停下来的。那人在地上躺了一会就爬起来了,看来没事,大家也就不再关注。

发生这个小小插曲的时候,罗谣正在给大家倒水,没仔细看。等她找店员又填满水壶,回到座位时,对面那个人开始抱着腿哭泣。

恐怕还是受了伤,罗谣心想,好惨。

按理说外国人的事她管不着也管不了,但不知为何,她被那个身影打动了,也跟着难过起来。幸好有几个善良的路人停下来问她好不好,扶她站起来。

路人走后,那个人擦掉眼泪,她的头偏过来几寸。罗谣看到她,脸色刷地一下变得惨白。她不太确定,便起身挤到窗边。副团长大呼小叫,说你做什么呀,本来地方就小。

罗谣看到一张如此熟悉的面孔。

可她还是不敢确定,就从两排座椅狭窄的缝隙中死活挤出去,脚还被椅子腿绊了一下。她说,不好意思。一边说一边跌跌撞撞衝出门去。

门外颳了一点风,她身上只穿了一件薄薄的衬衫。该不该说巧呢?她穿的是沈澜沧的那件。她的行李箱昨晚被张鑫麟洒了酒,只有这件衣服倖免于难。

那个人没有注意到她,还站在矮墙边,神情恍惚。罗谣跑过马路,心一点点揪起来,就要跳出嗓子眼。她感到自己心里有种难以抑制的衝动,如瀑布如激湍。

在此之前,她设想过无数种重逢的场景,唯独没有想过会是这样。罗谣站到那个人的面前,她终于转过头来看她了。

罗谣被她烫了一下,浑身发软。她控制住眼泪,它们在眼眶里堆积成山。她开口了,声音像把破旧的小提琴,她不认识那个声音,只听到它颤抖地问:「澜沧,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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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澜的故事尘埃落定。

其实故事到77章就结束了,但写到快结尾的时候我决定添这两章番外。本来是个相忘于江湖的故事,现实中或许本身也会这样发展,但这对真心舍不得,所以最后还是写了一个梦幻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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